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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救助等专项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房政办发〔2017〕72号 | 发布日期:2017-11-0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房山区推进连锁便民服务网点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房山区推进连锁便民服务网点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5〕40号)和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京商务流通字〔2016〕7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区连锁经营发展,解决部分居民区便民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功能不完善、便民服务网点规范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2016年颁布的生活性服务业行业规范为标准;以规范搭载多项便民服务功能填补社区服务空白点为重点;以发展便利店(超市)、蔬菜零售、早餐、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和末端配送等7项基本便民服务功能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区内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在服务民生方面创新模式、扩大规模,提高连锁品牌的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发挥连锁经营的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带动作用,创造更加集约、便利、安全、惠民的消费与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二)政府引导和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加强服务和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引导企业提质增效,营造有利于连锁经营发展的外部环境。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龙头企业在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引导行业发展的示范作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规模和质量并重的原则。持续扩大连锁企业便民网点覆盖面,巩固和扩大连锁经营规模优势,优化连锁经营的行业、业态结构,突出质量和效益,完善信息、物流支撑和优化供应链体系,提高连锁经营的科技含量和规范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规划,建立台账。围绕便利店(超市)、蔬菜零售、早餐、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和末端配送等7项便民服务功能,制定完善生活性服务业网点布局规划和建设计划,做到布局合理、突出重点,补充薄弱地区商业服务设施的短板。建立健全房山区生活性服务业网点台账,分业态、分辖区完善便民网点基本信息,实施动态监管。
  (二)新建规范服务网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推进便民网点建设。2017年计划完成新建或规范便民服务网点150个,其中市级任务80个,使我区便民商业服务网点布局更加规范合理,服务功能更加健全,居民生活更加便利,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水平有明显提高。
  (三)鼓励连锁企业创新经营。培育连锁品牌龙头企业,完善连锁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引导连锁企业规模化发展,鼓励连锁企业发挥线下实体店的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实现优势互补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高我区连锁经营的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水平,商业网点连锁化率达到40%。
  (四)加快社区便民服务功能建设。以社区为重点,在拱辰、西潞、城关、长阳等城镇化特征明显的地区,针对所辖社区排查空白点,积极发展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或生活性服务业示范街,填补社区商业服务业便民功能空白,推进“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
  (五)鼓励品牌连锁进农村。以千人以上大村为重点,在阎村、十渡等乡镇中农村人口较多、村落特征明显的地区,认真排查便民服务功能覆盖情况,因地制宜完善服务功能。加强便利店连锁化和功能搭载建设,重点完善商品(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保障食品安全和居民生活基本需求,逐步提升农村便利店规范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落实。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形成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引导,提升规模。优化商业流通发展资金支持方向,聚焦促进连锁化发展。引导连锁企业新开店铺、新建或改造加工配送中心,引导连锁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发和升级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供应链和销售端协同能力。
  (三)政策支持,推动发展。鼓励连锁企业申报北京市商务发展项目和房山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项目,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通过评审后,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支持。从而提高便民服务网点连锁化水平,全面提升我区生活性服务业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