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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房山区政府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房政办发〔2017〕53号 | 发布日期:2017-07-2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房山区政府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房山区政府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深入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精神,统筹做好2017年度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一)完善考评机制。通过目标分解规范化、过程管理精细化、节点设定合理化、绩效信息共享化等方式,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的“管理、考核、评价”三项机制。
  (二)健全督考体系。认真分析、查找“融合点”,建立“督节点、促推进、查落实、考成效”的督考合一机制,实现绩效管理体系效益最大化。
  (三)优化考评方式。综合采用自查自评、专项任务指标分解部门(以下统称“小考官”)考评、察访核验考评和述职考评等方式,充分发挥多元考核主体的作用,规范考核评价流程,推动考评方式的量化与精细化,在年度目标落实过程中逐步实现及时纠偏、实时整改、综合提升。
  二、考评主体和考评对象
  (一)考评主体。健全由区政府办(区绩效办)、区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编办、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推进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区绩效办及“小考官”负责具体工作。
  (二)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包含59个部门(48个区直单位、11个双管单位)和23个乡镇(街道)(详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及指标框架
  (一)考核指标体系框架
  按照市、区要求,参照市政府考评指标体系框架设置房山区指标框架体系,包括指标类型、权重、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目标值、完成时限、计分方式、考核主体、设置依据等内容。考评采取日常指标考核和年终述职考评相结合的方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是部门考核指标,由重点工作指标、重点职能工作指标、共性工作指标组成(详见附件2)。
  二是乡镇(街道)考核指标,由重点工作指标、差异性工作指标、共性工作指标组成(详见附件3)。
  (二)考核内容来源
  一是市级重点任务。主要指市政府下达的绩效任务、市政府折子工程、市政府重要实事及房山区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等。
  二是区级重点任务。主要指区政府折子工程、2017年房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房山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7-2020年)、房山区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以及其他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的全区性重点工作。
  三是部门重点职能工作、乡镇(街道)差异性工作。部门重点职能工作指各单位“三定”中明确的本单位职能工作主要内容和2017年度本部门重点工作计划,由部门自主上报的工作任务(与上级部署工作不重复)。乡镇(街道)差异化工作指各乡镇(街道)依据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自主上报的工作任务。
  (三)指标设置及原则
  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考核指标填报工作由区绩效办统一培训、审核,并提交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最终确定。
  1.部门。
  重点工作指标,指由区绩效办将《目标集》分解到各被考核单位,并由各被考核单位按照指标要素将目标分解为可量化、可管理、可报告的指标(占权重比例的75%)。
  重点职能工作指标,指各被考核单位依据本单位“三定”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自行申报的重要职能工作指标(只申报关键职能工作及与重点工作相关联的职能工作,一般事务性工作及简单日常工作不再纳入指标考核)(占权重比例的15%)。承担重点工作较少的部门,由区绩效办结合部门职能工作情况对权重比例做适当调整;未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的部门,其职能工作指标权重为90%。
  共性工作指标,指各被考核单位共同承担的上级部门重点考核的、与重点工作直接相关的关键性工作指标,包括依法行政和会风会纪两项指标,由相关部门制定考核标准及细则(占权重比例10%)。
  2.乡镇(街道)。
  重点工作指标,指区重点工作需由乡镇(街道)承担的任务指标,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区绩效办将重点工作指标按照乡镇(街道)的具体情况及工作要求完成分解(占权重比例80%)。
  差异性工作指标,指各乡镇(街道)依据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发展实际自行申报的工作指标(占权重比例10%)。
共性工作指标,指各乡镇(街道)共同承担的关键性工作指标,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工作和会风会纪,由相关部门制定考核标准及细则(占权重比例10%)。
  乡镇(街道)指标分解原则。由“小考官”依据区域特点做差异化分解,并报区绩效办审核。各职能部门向乡镇(街道)分解目标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在去年数据的基础上体现标杆超越原则,年年有提升;二是结合不同区域的发展方向体现差异化原则,不搞一刀切;三是依据工作实际体现实事求是的原则,做什么考什么。
  四、考评方式
  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考评结果由日常指标考核(权重80%)和年终述职考评(权重20%)两部分构成。
  (一)日常指标考核
  一是重点工作。由区绩效办和“小考官”依据对各被考核单位年度任务的日常监管和落实结果进行考核。
  二是重点职能工作和差异性工作。由区绩效办依据对各被考核单位年度任务的日常监管和落实结果进行考核。
  三是共性工作。由“小考官”依据日常监管情况进行考核。
  四是加扣分项。由区绩效办依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年终述职考评
  按照注重履职实效、引入多元评价、差别制定标准、强化评价支撑的工作思路,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展述职考评。各被考评单位围绕年度绩效任务完成情况,起草述职报告,并通过现场及书面述职的形式完成述职汇报。区绩效办统一制定述职考评方案和评价标准,安排区领导、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各单位述职,并分别打分评价。
  五、年度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本年度考评工作实际需要,围绕年度目标、考评对象、管理机制和工作步骤,形成《房山区政府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依据市政府绩效考评体系,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区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延伸绩效管理应用,利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重点项目监督与考核;完善考评制度细则,制定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对“察访核验实施细则”、“绩效考评过程管理扣分项及扣分标准”、“年终考核实施细则”和“‘小考官’职责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补充与完善。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区绩效办组织各被考核单位进行绩效指标分解培训,通过交流研讨、现场指导等方式,让各被考核单位了解形势、清楚任务、掌握方法,把纳入目标集的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和流程化,完善指标分解表。
  (二)指标制定阶段
  一是优化完善指标体系。由区绩效办在2016年度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市、区年度工作任务,确定纳入绩效管理的重点工作和重要目标,形成2017年度指标体系。
  二是梳理编制《目标集》。由区绩效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任务分解和目标集收集工作并形成《目标集》,并将《目标集》中各项工作目标分解到各指标承接单位。
  三是制定绩效考核指标表。由区绩效办完成指标框架制定及指标各要素设置工作;各被考核单位依据所分解的各项任务,分解、制定、申报相应的考核指标,经区绩效办审核把关后,提交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形成绩效考核指标表。
  (三)信息化系统完善阶段
  一是新建市政府绩效任务系统。市政府绩效任务系统主要包括市绩效任务基础信息管理、预案管理、过程管理、整改与反馈、年终考评打分、数据分析管理等模块,根据绩效信息化要求,完成系统环境准备和绩效管理系统开发。
  二是完善区绩效管理信息化平台。根据绩效管理需要,区绩效办启动对现有绩效信息化系统平台进行升级,及时将2017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导入,并增加“领导全局信息系统”模块,实现绩效管理动态化、可视化。
  三是新建区政府年终述职考评统计系统。提升绩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确保述职考评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准确。
  (四)过程管理阶段
  一是报送工作完成情况。各单位将工作完成情况及佐证材料实时在区绩效考核信息化系统平台上填报。针对绩效任务节点完成情况,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形成绩效过程管理通报,反馈至各部门。“小考官”针对分解的任务,制定完善考核细则,及时下发绩效任务承接单位,并报区绩效办备案。
  二是实时开展察访核验。区绩效办会同“小考官”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区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绩效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中期和年终察访核验,并针对重点任务及重大事项开展随机察访核验,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督促各单位推进落实绩效任务。
  (五)年度考评阶段
  年度考评采取指标考核和年终述职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最终结果以百分制呈现。
  一是自查自评。各单位按照年度考评细则的要求,对照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区绩效办。
  二是察访核验。区绩效办组织“小考官”会同第三方机构,开展年终察访核验。
  三是年终述职。各被考评单位围绕年度绩效任务完成情况,通过现场及书面述职的形式完成述职汇报。区绩效办统一制定述职考评方案和评价标准,组织相关领  导完成述职评价,评价结果按比例计入年度绩效考评成绩。
  四是结果汇总。区绩效办对日常指标考核情况、加扣分情况、述职考评成绩等进行统计汇总及分析,形成各被考评单位绩效成绩。
  六、结果运用
  (一)将最终考评结果报区委组织部,继续采取“一通报、四挂钩”的方式运用考评结果。
  (二)区绩效办将根据年度考评结果组织撰写《区政府2017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总报告》(以下简称“总报告”)和《区政府2017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分报告》(以下简称“分报告”),经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区政府。总报告包括全区绩效完成情况、各部门绩效考评结果、与上一年度的对比与趋势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绩效体系运行评估等方面内容。分报告包括得分说明、考评结果、存在问题等方面内容。各单位收到区绩效办反馈的分报告后,应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在3周内制定整改方案并形成正式文件报区绩效办。整改结果将纳入下一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绩效意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绩效管理作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效能、提升服务效果的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各项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绩效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时序安排等环节入手,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各单位内部和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建立横向和纵向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发挥好绩效管理工作的作用。
(三)全面提升工作实效
  各单位要针对上一年度考评结果进行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要善于总结经验,补齐短板,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内部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效率和水平,力争使本单位的工作质量在全市同类工作中争先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