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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老龄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房山区老龄工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10-12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房山区老龄工作办公室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房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对我区老龄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科学依据;督促检查老龄政策、规划、计划、任务落实情况;指导基层老龄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涉老评选表彰、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协调、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有利于社会发展和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房山区老龄工作办公室由房山区老龄工作办公室本级构成。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279.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06.1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73.7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5506.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12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8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14%;项目支出3910.1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8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6年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57.89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5.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5.60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1815.6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5.41万元,下降13.80%。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2016年度决算257.6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31.02万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1)追加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工作人员待遇调整。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年度决算20.7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9.76 万元,增长89.21 %。主要原因:调整离退休人员工资结构。

  “社会福利”2016年度决算1182.2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1.19 万元,下降0.10%。主要原因:项目实施人数未达到相关预期。

  “残疾人事业”2016年度决算355.0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65万元,下降15.48%。主要原因:项目指标转至其他单位使用,本单位项目指标核减。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支出2306.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2016年度决算2306.3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342.38万元,增长17.43 %。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6年度决算2306.3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342.38万元,增长17.43 %。主要原因:市级养老项目增加,从而追加资金预算支出。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11.8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六、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34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43万元减少0.0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无发生。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0.0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13万元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绩效评价会议。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1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6.3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6.3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本单位无此项支出。2016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6.3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6.3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预算,压缩公务用车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6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29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10万元。

  七、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加原因:本单位未发生此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房山区老龄工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2.89万元,其中:汽车3辆,57.6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八、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北京市房山区老龄工作办公室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评价结果无。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今年未开展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