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本区关于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化(以下简称: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农业各产业、农村可再生能源、农业科技、农技推广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农业各产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区农业行政执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区农业各产业生产及管理工作。
4、负责本区农产品(不含林果、蚕蜂)生产环节以及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5、负责本区动植物疫病防控措施的落实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房山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房山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6、承担本区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7、组织本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业环境、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农田质量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渔业资源增殖工作。
8、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籽、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业各产业政策性保险工作。
9、负责农业各产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10、承担本区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信息和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等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需填写本部门所属单位家数及具体单位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部门决算汇总表共包含26个单位,详情见下表:
表: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所属单位具体名单
序号 |
基层单位名称 |
1 |
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本级) |
2 |
北京市房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3 |
北京市房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4 |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动物防疫站 |
5 |
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动物防疫站 |
6 |
北京市房山区大安山动物防疫站 |
7 |
北京市房山区河北动物防疫站 |
8 |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动物防疫站 |
9 |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动物防疫站 |
10 |
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动物防疫站 |
11 |
北京市房山区石楼动物防疫站 |
12 |
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动物防疫站 |
13 |
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动物防疫站 |
14 |
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动物防疫站 |
15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动物防疫站 |
16 |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动物防疫站 |
17 |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动物防疫站 |
18 |
北京市房山区蒲洼动物防疫站 |
19 |
北京市房山区十渡动物防疫站 |
20 |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动物防疫站 |
21 |
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动物防疫站 |
22 |
北京市房山区城关动物防疫站 |
23 |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动物防疫站 |
24 |
北京市房山区张坊动物防疫站 |
25 |
北京市房山区南窖动物防疫站 |
26 |
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动物防疫站 |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3035.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309.1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2.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63.31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9029.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55%;上级补助收入192.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99%;事业收入61.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2%;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4%。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32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0.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56%;项目支出14964.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4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6年结余分配15.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95.17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91.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节能环保支出1282.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5%;农林水支出17285.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0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4.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98.9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76.04万元,增长769.7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下同)2016年度决算141.2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18.39万元,增长517.67%。主要原因:新增了物业补贴,采暖补贴标准提高。
“抚恤”2016年度决算57.6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7.6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有3名退休职工和1名在职职工去世。
2、“节能环保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282.3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282.39万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6年度决算458.1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58.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追加农业局系统清洁能源改造项目。
“自然生态保护”(款)2016年度决算824.2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824.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追加粪污治理项目。
3、“农林水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7285.95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646.31万元,增长36.76%。其中:
“农业”(款)2016年度决算17240.8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4601.24万元,增长36.40%。主要原因:1、在职人员增资;2、新增了窦店肉牛现代化种育示范基地、支农整合项目、二期体系、生猪调出大县、中央及市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项目。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24.0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24.07万元,增长100%。其中: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2016年度决算124.0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24.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新增农业应急指挥视频系统、病死生猪电子信息化监管项目。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00.0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款)2016年度决算100.0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生猪调出大县项目。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184.7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六、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4个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3.60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4.51万元减少20.9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预算;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本年度无此项支出。(需列示主要出国的会议、培训等事项),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3.04万元减少3.0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本年度无此项支出。(主要接待事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23.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41.47万元减少17.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无,2016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23.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41.47万元减少17.87万元,主要原因:车改后,车辆严格按照车辆管理规定执行,出行较少。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7.1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4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2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81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8万元。
七、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12.79万元,比上年增加23.64万元,增加原因: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房山区农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95.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0.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82.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95.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67.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7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311.22万元,其中:汽车48辆,514.91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八、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房山区农业局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评价结果:无。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年度未开展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