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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本市非居民用水价格上调 水价首设区域差价

来源:5月起本市非居民用水价格上调 水价首设区域差价 | 发布日期:2016-04-21

  5月起,本市非居民水价将上调。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北京市非居民用水价格的通知》,非居民用水价格将从每立方米8.15元提高到城六区每立方米9.5元、其他地区每立方米9元。新价格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水费水资源费有变化

  目前,本市非居民水价由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三部分构成,现行水价标准为8.15元/立方米。

  据了解,此次非居民水价调整,按照城六区和其他区域划分,实行区域差别化价格政策。城六区非居民水价调整为9.5元/立方米,其他区域水价调整为9元/立方米。

  此次非居民水价调整主要提高了自来水水费和地下水水资源费。其中,城六区自来水水费由3.52元/立方米提高到4.2元/立方米;城六区和其他地区地下水的水资源费由2.61元/立方米分别提高到4.3元/立方米和3.8元/立方米。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量仅有100立方米左右,不足全国的1/20,不足世界平均的1/80。水资源短缺仍将是北京必须长期面对的基本市情水情,本次水价调整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水资源的稀缺性。

  水价首设区域差价

  本次调价,城六区和其他地区的水价有了0.5元的落差。

  “在非居民用水领域实施差别化定价政策,主要是出于用经济手段引导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布局调整的考虑。”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也要求,北京市要结合城市功能定位,理顺市场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实施区域化差别价格政策,促进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说,价格调节也是节约用水的手段之一。近年来,本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农业用新水负增长,工业用新水零增长,生活用水控制性增长”方针,用水总量稳定控制在每年39亿立方米以下。

  2015年,全市总用水量达到38.2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4.4亿立方米,工业和建筑业用水4.1亿立方米,农业用水6.1亿立方米。

  此前,天然气和供暖价格也已经执行区域差价。非居民用气方面,一般工商业、供暖、制冷用气城六区和其他地区的差价为0.24元/立方米;非居民采暖季用热方面,城六区和其他地区的差价为2元/建筑平方米。

  调价不涉及居民

  “非居民用水”的用户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商业企业、写字楼等,这次涨价不涉及居民用水。

  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要求,“十二五”末北京市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为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达到1.6元/立方米,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达到4元/立方米。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人口不断增长,北京城市供水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为确保城市供水安全,本市加大了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与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投资建成郭公庄水厂、南干渠等一批供水设施,城市供水能力达到506万立方米/日,较2010年提高23%左右,而城市供水成本也相应不断提高。

  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后,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切实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水资源配置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