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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文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房政发〔2017〕41号 | 发布日期:2017-12-2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朱文生同志任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区农业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保留正处级);

  毛宝东、焦迎彦同志任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区农业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

  郑迪飞同志任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区农业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免去其区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邓更喜同志任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区农业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免去其区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刘荣秀同志任区农业综合执法队队长(保留正处级);

  李立奎同志任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保留正处级);

  杨文淑同志任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保留正处级),免去其区种植业服务中心主任、区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荣春海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张慧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毕胜同志任北京(房山)历史文化旅游集聚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韩卫东同志任房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

  刘宝忠同志区养殖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大栓同志区“三化两区”建设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东喜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

  付凤生同志区农业局副局长、区养殖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

  王宾、宁立同志区养殖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

  王武装、李玉军同志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

  路鹏同志北京(房山)历史文化旅游集聚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