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刘海燕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武维锋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艳红同志任琉璃河地区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