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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房山区信访办理组交办信访案件调查处理情况(996-1030)

编号 反映主要问题 归属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996 1.房山区拱辰街道公安交通办事大厅门口,好多办事人扔的垃圾,树坑跟墙角都有;
2.门口主路也停了好多车。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拱辰街道、房山交通支队、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5时许,拱辰街道会同房山交通支队、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属实 1.拱辰街道公安交通办事大厅门口及墙角属“门前三包”,树坑由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负责日常保洁。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当即安排人员对办事大厅门口、墙角、树坑先行清理,7月28号已清理完毕。同时,区市政市容委督促公安交通办公大厅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加强日常保洁工作。
2.关于门口主路也停了好多车问题。房山交通支队派民警加大上述道路的巡视力度,不定期的对上述道路违法停车进行治理,能够现场执法的现场执法,不能现场执法的采取“贴条”,对于在机动车道内久放的违法停车,采取清障车拖移措施予以清除。
997 西潞街道苏庄一里13号楼3单元地库进水。向上返臭味,让人头疼,无人清理,臭味很大。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责成西潞街道、区水务局、区住建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5时许,西潞街道会同区水务局、区住建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西潞街道苏庄一里13号楼为6层普通住宅,3单元无地下室和地库,居民反映的地库实为暖气管道沟,现场检查时无明显异味。西潞街道、区水务局、区住建委已要求小区物业企业北京昊远隆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调供暖所对暖气管道沟进行清理,预计8月1日清理完毕。同时对地库管线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西潞街道将同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998 1.青龙湖镇北刘庄村,煤改电去年设备收3万,今年收三千元,2016年10月改的,但收据都开的是2017年9月,设备收费差10倍;
2.北刘庄村里的路全是垃圾,导致下水道堵了,全往上溢脏水,路没法走。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青龙湖镇、区减煤换煤办、区市政市容委、区水务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5时,青龙湖镇会同区减煤换煤办、区市政市容委、区水务局到现场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1.部分属实。北刘庄村属2015年煤改电试点村,安装空气源热泵的村民可享受市财政每户1.2万元的补贴。空气源热泵每台设备价格在3万元左右,扣除补贴后村民自己也要出近2万元,2016年,对安装直热式等耗电高的电暖器进行提升改造,设备选用2016年空气源热泵中标企业,区财政每户最高补贴2.4万元,中标价格减去区财政补贴,每户村民只需自付约3000-4000元,收据开具日期均为交款当日,不存在收据开具日期延后问题。
2.部分属实。北刘庄村路两侧确有垃圾未及时清理问题。部分下水道堵塞,主要原因是由于该地段正在修路,导致部分居民生活废水不能排入排水沟而流到路面,造成路面泥泞。青龙湖镇已责令北刘庄村村委会于8月1日前将两侧垃圾清理完毕,并疏通下水道,解决路面积水问题。青龙湖镇将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北刘庄村村委会落实整改措施。
999 青龙湖镇豆各庄村西,有一个大院20多亩,院主李国江院里有厂房,每晚有大货车进入,不苫盖,房屋没手续。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青龙湖镇和有关单位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青龙湖镇、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查违办、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先后到现场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1.豆各庄村西确实有一料场,场区占地约20亩,由李国江经营。该处注册有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北京京西博大昌盛商贸有限公司”。责任人未办理用地手续,所建设房屋属违法建设。针对该问题,青龙湖镇当即对责任人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同时青龙湖镇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2.区环保局两次到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生产加工行为,未发现有违法运输车辆,场区内无厂房,场区内有1台上料机已拆除,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院内堆存部分砂石料,未采取扬尘治理措施。区环保局要求其立即对堆料场内砂石料进行苫盖,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并联合有关部门对其砂石料堆未采取防尘措施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后续调查处理。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对周边地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1000 周口店镇新街村村东杨以来房后头,垃圾只弄了三分之一,就不管了,还有人继续倒,味道大,要求继续清理。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周口店镇、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周口店镇、区市政市容委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该举报地点的垃圾已于2017年7月10日清理完毕,因个别村民乱倒、乱扔造成清理不够不及时,但不存在“垃圾只弄了三分之一就不管了”的问题。对此,周口店镇立即安排专人对垃圾进行清理,已于 2017年7月29日清理完毕,并安排专人进行看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01 城关街道顾册村村南全是出租院,第二个院子总是流出有异味的水,直排苗地,希望可以治理。以前排水的时候常有人看着,举报人怀疑是做有毒害的生意。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城关街道、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5时许,城关街道会同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到现场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顾册村村南第二个出租院经营零售塑钢门窗,有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北京城勇建文塑钢门窗经销部”,现场发现该单位生活污水直排到苗地,无明显异味。区水务部门已对该处排放的污水进行取样检测,发现有毒有害物质,将开展后续调查处置工作,维护周边环境安全。城关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求该出租院立即停止排放生活污水行为,封堵排水口,建设污水收集池,同时督促该院与有资质的污水抽排单位签订抽排清运协议,对污水进行抽运处理。并责令顾册村村委会督促该院尽快落实整改措施。下一步,城关街道将持续加大环境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处理。
1002 1.阎村镇炒米店村的无照经营现已被拆除,某村民地上别人养马排粪便,无人管,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多占了80多亩地,弄的跑马场。
2.另有一个村民以种植为名,办的烟酒批发厂,多占约14.5亩地。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阎村镇、房山工商分局、区查违办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5时30分,阎村镇会同房山工商分局、区查违办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1.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建设用地。2016年转型为马场,从事马术培训的经营业务,有营业执照,现场未见马粪乱排问题。区查违办、阎村镇责成炒米店村委会对村民实际占地面积进行测绘,如发现有多占土地行为,将对其多占部分主张相应权利。
2.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有条件建设区,目前在所承包土地范围内经营烟酒批发,不在北京市限制类产业目录中。有营业执照,但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区查违办、阎村镇责成炒米店村委会对村民实际占地面积进行测绘,如发现有多占土地行为,将对其多占部分主张相应权利。房山工商分局对其超范围经营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1003 阎村镇小十三里村西里35号,村民家门口的垃圾箱经反映后已经拉走了,现在村民仍然将垃圾扔在举报人家门外。建议:1.将垃圾站设在举报人家南边的空地;2.将原来的垃圾站封堵上,以防有人扔垃圾。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阎村镇、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阎村镇、区市政市容委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1.关于 “村民家门口的垃圾箱经反映后已经拉走了”的问题不属实。因垃圾箱中的垃圾已满,阎村镇小十三里村与房山环卫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将该处的垃圾清运至田各庄垃圾填埋场处理,7月28日下午将倒空的垃圾箱又放回了原地。
2.关于“现在村民仍然将垃圾扔在举报人家门外”的问题部分属实。因垃圾箱被拉走,该村西里几十户村民家中随时产生的垃圾,仍会扔到原垃圾箱摆放的位置上,待空的垃圾箱拉回后,再由村里的保洁人员将垃圾入箱。垃圾箱放置的点位距西里35号院约15米,而且隔了一条水泥路,并非市民描述的“村民仍然将垃圾扔在举报人家门外”。
3.关于 “将垃圾站设在举报人家南边空地”的建议难以实施。因举报人家南边的空地是一个大坑,若将垃圾箱挪至该处,很容易造成绝大多数西里村民因路远不方便,而将自家产生的垃圾随意倾倒,造成环境脏乱。针对实际情况,阎村镇将增加喷洒杀虫药次数,减少蚊蝇滋生,及时对垃圾箱清理,并对附近农户进行保护环境宣传,保证垃圾入箱。
1004 城关街道北路小区围墙东侧的富仕苑小区物业将污水抽到举报人围墙外,特别有异味,700多平米水面,没人管,希望可以处理。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成城关街道、区水务局、区住建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5时许,西潞街道会同区水务局、区住建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城关街道北路小区围墙东侧确有积水。经了解,因西街村正在进行棚户区改造工程,该道路为西街村废弃道路,地势低洼,又逢汛期有雨水积存,现场有便溺异味,积水面积约350平方米。经核实,富仕苑小区生活污水排入排污池,由固定企业定期抽排,不存在外排现象。城关街道当即要求西街村委会清除路面积水,7月29日已清理完毕。城关街道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05 窦店镇大高舍村南有好几个家具加工厂,有嗓音,有油漆味,希望处理。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窦店镇、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5时许,窦店镇会同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位置处有两家家具厂。其中一家生产橱柜,另一家生产橱柜门,均无营业执照。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无噪音、无异味。均无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区环保局已对其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7月29日9时30分,区环保局到这两家家具厂进行复查时,现场设备已拆除,正在清理场地。下一步,窦店镇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06 阎村镇大十三里村村东晚8、9点有化学臭味,不清楚具体什么地点什么原因,只是从东边飘来,持续半个多月。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阎村镇、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9时至21时,阎村镇、区环保局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2017年7月28日19时30分至21时30分,阎村镇、区环保局对大十三里村东及大十三里村周边认真排查,未发现举报反映的化学臭味问题。阎村镇、区环保局已扩大排查范围,如发现工业、企业非法排污问题,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1007 长阳镇朱岗子村,村主任魏永祥非法盗采耕地沙土,回填建筑垃圾。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长阳镇、房山国土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9时、14时30分,长阳镇分别会同房山国土分局、区市政市容委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经现场检查,长阳镇朱岗子村确实曾发生过盗采砂石的问题,现场已回填,村委会进行了树木种植,种植树木为松树和银杏树。村主任魏永祥不承认其非法盗采耕地沙土,因当事人不确定,房山国土分局正在做移送公安机关查找当事人的前期准备工作。待确定当事人后,房山国土分局将立案处罚。长阳镇、房山国土分局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杜绝出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生。
1008 阎村镇开古庄村昊腾小区15号楼与16号楼中间有一个墙塌了两年了,物业不管,有脏水往楼门里灌,有一周之久,希望治理。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阎村镇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5时许,阎村镇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阎村镇开古庄村昊腾小区15号楼与16号楼中间确有一段约15米的围墙倒塌,由于汛期雨水频繁,旁边的北京阎村华喜饭庄的污水池已满,而污水池因年久存在裂缝,以致池内污水渗出。阎村镇当即责令北京阎村华喜饭庄立即停止使用污水池,并将里面的污水抽运至阎村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清空后对污水池进行防渗加固处理,预计2017年8月10日整改完毕。同时要求昊腾小区物业企业对倒塌处用围挡进行临时性封闭处理,待污水池做好防渗后再进行正式修复,预计9月30日完成。阎村镇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按期整改完毕。
1009 大石窝镇南河村有4-5家非法石料加工厂,之前向督察组举报过,但镇里没认真调查,并提供虚假证据,镇矿产资源科的张爱国说地属于河北省的,但是实际上加工厂的地在南河村,要求查处,各加工厂从北京市接电,张爱国与各加工厂有勾结。一到有检查就停产,检查一走就开工。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大石窝镇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1时许,大石窝镇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大石窝镇南河村周边只有3家砂石料加工厂,经河北省第二测绘院现场勘测,3家砂石料厂均在河北省境内。关于举报中称张爱国,提供虚假证据、从北京市接电、与各砂石料加工厂有勾结等问题,大石窝镇已责成镇纪委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大石窝镇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加大对涉砂石料非法行为的巡查和治理打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10 霞云岭乡北直河村大青杠沟修了5公里路,5个水池,毁坏林地预估上百亩,2015年就开始举报这个事情,之前因此事房山林业局曾处罚北直河村150万,一共处罚了三次,但是毁林毁地的问题一直没解决,怀疑有行贿问题。举报人称此事也曾向纪委反映过,但区里乡里办事推诿,谁也没给书面回复。另有举报人反映霞云岭乡北直河村党委2004年在村里非法修路,破坏山体,破坏植被,曾被罚115万,但没有追究其责任。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霞云岭乡、区园林绿化局、房山国土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6时许,霞云岭乡会同区园林绿化局、房山国土分局到现场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1.北直河村大青杠沟毁林毁地的问题属实。2014年至2015年,霞云岭乡北直河村擅自占用本村林地修路,占用面积28451.39平方米,擅自砍伐树木共计375株、破坏鹅耳枥灌木林7.49亩。2016年5月16日,区园林绿化局对该村作出罚款1156031.7元和补种树木1875株的行政处罚。目前北直河村已缴纳两次罚款共计806031.7元,补种树木已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已经过林业技术验收。此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新的毁林毁地情况,2014年至2015年间因修路被毁植被已经自然恢复,补种的树木均成活。
2.区园林绿化局办案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处理案件,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北直河村修路毁林,造成村集体重大经济损失,北直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乡党委组织、纪委部门多次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在村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讨。
3.关于2004年非法修路未追责问题,被举报人2012年村支部换届才开始担任村支部书记,之前未在村内工作,举报件中反映问题不属实
1011 蒲洼乡鱼斗泉村有一个豪宅,违法占地,无照经营农家院,是村书记盖的,农家院叫京藏人家。举报人反映被举报人违法占地、无照经营、以权谋私,被举报人是司法局在职正科级公务员,2013年将自家房屋和院子扩大了,有盖了东西厢房,至少占了7、8分地,有对房屋进行翻建并且建设了二层。房屋建成后在没有环保、工商及食品卫生部门的批准下,在家中无证照经营农家院,位于村西口108国道路边。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蒲洼乡、区查违办、房山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房山国土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29日,蒲洼乡分别会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1.关于违法占地问题属实。被举报人之妻于2016年3月申请将原有房屋进行翻建,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该处翻建房屋后总占地面积超过1984年蒲洼乡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面积,涉嫌违法占地。针对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房屋的行为,房山国土分局已立案,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2.关于无照经营农家院问题部分属实。在现场取证过程中,没有发现有经营台账和游客居住现象。被举报人之妻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称其正在积极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制作笔录。房山工商分局已对其涉嫌无照从事住宿经营一事立案调查。区食药监局、蒲洼乡要求其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之前,不得开展餐饮和住宿经营活动。蒲洼乡将同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同时加强对全乡范围内违法建设的管控,发现问题依法进行处理。乡党委、纪委将按照规定程序对被举报人的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
1012 周口店镇黄院村拆违建的,新村5号楼5单元有违建,没拆,可以用人工拆,希望可以都拆,书记的新家。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周口店镇、区查违办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周口店镇、区查违办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地点为周口店镇黄院新村5号楼5单元西侧夹缝处,现场发现部分未清除彻底的建筑垃圾,是由7月21日该村对小区内私搭乱建进行整治时,因机械设备无法作业遗留所致。关于“书记的新家”问题。经查,此处并非村书记的家,该问题不属实。对此,周口店镇立即对此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已于7月29日17时清理完毕。
1013 1.霞云岭乡大草岭村修路有腐败问题,修路未按照公路局的规划,2.5公里的路只修了1100米;
2.大草岭12年25间房的防水保温未做。修路工程款未结清,要求给钱。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责成霞云岭乡、房山公路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下午,霞云岭乡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1.关于霞云岭乡大草岭村修路有腐败问题。该路段修复长度为1108米,承包人为房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大草岭村委会,2014年10月20日竣工验收合格。截止到2014年10月30日,承包人已将全部工程款支付大草岭村委会。由于该村参与施工的部分村民与村委会存在经济纠纷,近年来曾多次到霞云岭乡政府信访,反映村委会拖欠劳务费和材料款问题。针对此问题,目前乡、村两级正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
2.关于大草岭12年25间房的防水保温未做问题。经查,大草岭村于2012年利用险户搬迁政策资金对25户62人实施了新农村建设工程,由村委会统一负责实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1.5万元/人的标准拨付搬迁安置资金,由村民按照相关标准自行施工建房,因资金紧缺,未包括墙体保温工程。之后因村干部更迭频繁,加之村内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没有及时安排此项工作。针对此问题,该村于7月上旬已摸清底数、上报计划,在年内按照相关政策完成整村外墙保温工程。
1014 阎村镇大南郊汽配城装饰一条街在中国移动信号塔下有僵尸车,有2年以上时间未移动过,存在安全隐患,火灾隐患,希望治理。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西潞街道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5时许,西潞街道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属实 经现场核实,该装饰街责任主体为北京大南郊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未找到该车车主,已责令大南郊负责人通知该车车主对该车进行挪移。下一步,西潞街道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装饰街周围长期停放车辆进行告知,要求其尽快挪走。
1015 1.长阳镇佛满村村西头路南第一家,有一家做乳胶漆的,味道大,邻居有意见,污染很严重,没有执照;
2.长阳镇佛满村村北垃圾场,有粉碎垃圾的厂子,味道大,现在还在开工,通常下午和晚上开工,很多年了,影响周边居民,排放污水,村书记给提供保护伞。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长阳镇和有关单位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5时,长阳镇会同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到现场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1.该问题属实。佛满村村西头路南第一家确有一家非法乳胶漆厂。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有生产迹象,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至厂房西侧渗水坑内。该厂无营业执照,无环评审批手续。长阳镇和有关单位已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要求其自行拆除设备并搬离,现已切断其生产用电,并要求佛满村委会安排专人对清退工作进行监督。区环保部门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下一步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2.部分属实。佛满村北有一家塑料加工厂。该塑料加工厂正在生产,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通过管道直排至院外西侧渗水井内,有异味,该厂无营业执照,无环评审批手续。长阳镇和有关单位已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要求其自行拆除设备并搬离,现已切断其生产用电,并要求佛满村委会安排专人对清退工作进行监督。区环保部门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下一步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关于“村书记给提供保护伞”问题,经查,未发现有关线索和问题。佛满村党支部书记已安排专人监督两家加工厂搬离。下一步,长阳镇将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16 长阳镇公议庄村有人向永定河倒烂菜和垃圾,养鹅10000多只,味道太大,污染严重。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长阳镇和有关单位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5时,长阳镇会同区水务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到现场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经现场检查,公议庄村永定河河道内确实存在烂菜和垃圾堆积问题。烂菜和垃圾主要由养殖户养鹅产生。该养殖户与公议庄村民签有承租协议,占地面积约17亩,厂内养殖有9000余只鹅,为散养状态,无相关证照。长阳镇已责令该养殖户于8月5日前全部清退,恢复原有地貌,立即清理现场的烂菜和垃圾。同时,区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已责令其停止养殖,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下一步,长阳镇将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17 城关街道万宁小区甲1号平房(小区最北边),因为烧烟煤,怕污染环境,希望可以改造一下取暖设施,自己改造的,不合格,甲1号房是公房。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城关街道、区住建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城关街道、区住建委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城关街道万宁小区甲1号共有平房9座,属于原农机公司的公房,该处平房取暖方式为燃型煤取暖。目前我区实施的煤改电项目工程,是针对农村地区住户,不含社区内的平房。城关街道在2017年3月份已将统计出来的社区平房549户报至区减煤换煤办,待相关政策出台后,再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平房实施取暖改造。
1018 1.琉璃河镇韩营村:村里外来人员偷倒垃圾,后有政府人员去查,村委会将垃圾就地填埋,觉得有污染。
2.东边有牛场,北边有家具厂,还有其他的小作坊,如塑料厂等,这些还在,已超过办结时限了,希望可以加快力度,加快搬走。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琉璃河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房山工商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7月28日9时30分、15时,琉璃河镇会同区环保局、区农业局、房山工商分局、区市政市容委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两次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1.经查,此问题属实。琉璃河镇发现后已就韩营村整改措施不到位问题,7月27日约谈该村党支部书记,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尽快整改到位。同时配合区市政管委开展工作,安排车辆将填埋的垃圾清运至区政府指定的垃圾填埋场,现已清理完毕。7月18日,区环保局对距垃圾填埋场南侧100米有一口深约60米深的用于农田灌溉的水井及垃圾存放地的土壤取样带回检测。
2.经现场核实,牛场正在加紧清理,琉璃河镇及区农业局要求牛场3天内将牛清理完。家具厂已经清理完成,塑料厂、快粘粉厂、水泥构件厂都已停产且生产设备均已拆除,原材料正在清运中。镇政府要求村委会利用1天内将塑料厂、快粘粉厂、水泥构件厂的设备和原料清除干净,现已完成。
1019 1.拱辰街道东羊庄小区东侧院墙有垃圾,杂草丛生,无人管理。
2.电梯经常坏,已经过检验期限,无人管理,有危害。路面下沉,井盖下沉,下雨积水。7.25号前让清理完,但现在还没动静。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拱辰街道和有关单位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3时、15时,拱辰街道、区质监局、区市政市容委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先后到现场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1.经调查核实,东羊庄新村小区属北京燕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现场检查发现小区内存在部分装修垃圾和废弃家具未及时清理、路面下沉破损未进行维修等问题。拱辰街道当即约谈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拱辰街道要求物业公司增加保洁人员对小区装修垃圾和废弃家具进行清理,并加强日常保洁工作。截至7月29日14时小区装修垃圾和废弃家具已清理完毕。小区路面下沉破损,因资金原因暂未进行维修,现物业公司正在筹措资金。资金到位后,立即对小区路面进行维修。
2.关于举报件中反映的电梯相关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对电梯机房、轿顶、轿厢进行了检查并拍照。2017年6月13日,区质监局已对该小区进行检查,发现维保单位北京赛奥讯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电梯维保不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技术维保,并已于2017年6月15日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该案调查终结,已进入处罚程序。此次检查中,维保单位北京赛奥讯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定于2017年8月2日对不合格电梯进行检验。 
1020 窦店镇六股道村亿发超市旁边大门后院,有一个加工木材的厂子,嗓音很大,还烧废料,怀疑是无照无证的工厂,并怀疑此超市无证无照。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 部分属实 经现场检查,举报地点确有一家板材加工厂,主要生产设备有精密锯、打孔机、封边机,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未发现有噪声和烧废料现象,该厂无相关营业手续,区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2017年7月29日9时,执法人员再次到场复查时,该厂设备已拆除完毕,正在清理场地。举报件中反映的超市名称为亿发超市,该超市在前期无照无证治理中已被关停,现场检查时该店未经营。
1021 周口店镇周口店村红绿灯向北700米左右有一个养牛场,味道大。有权处理机关是周口店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周口店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5时许,周口店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到现场调查核实。 属实 经现场检查,周口店村红绿灯向北700米左右确有一家奶牛养殖户,执照名称为北京立福平养殖场,有4个牛棚,现存栏62头,现场有粪便,异味较大。针对该问题,周口店镇和有关单位责令该养殖户立即对养殖环境进行清理,牲畜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圈舍及时消毒,并责令周口店村村委会安排专人对该养殖户进行日常监督,保持卫生,避免异味影响周边环境。下一步,区环保局将根据房山区养殖业清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部署,联合有关单位对该养殖户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1022 1.青龙湖镇坨里村阎河路东边老河沟,河道被占,现在宽度不到原来的一半,遇大雨还会受灾;
2.坨里村南,三岔路口路西,原来国家1978年征用,现在又被占了,影响居民出行,村委会规定铁路往东是铁路的地方,现在都被占了。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青龙湖镇、区水务局、房山国土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6时许,青龙湖镇会同区水务局、房山国土分局到现场调查核实。 不属实 1.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阎河路东边老河沟为坨里村一条自村东北穿闫河路向村西南斜伸而过的排洪暗沟。2017年上汛前,坨里村村委会已对该沟道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无行洪安全隐患,暗沟部分地处闫河路坨里村南三岔路口交汇处,该处地面平坦、宽阔,未发现侵占现象,除历史形成的民宅和道路,无特殊被占用情况。青龙湖镇已责令坨里村村委会继续加强监管,严格杜绝违法压占和侵占河道等问题发生。
2.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举报件中反映的地块位于阎河路坨里段村南三岔路口交汇处,该处除历史形成的民宅和道路等,无特殊被占用情况。该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大部分为建制镇和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大部分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和林业用地区。同时,2017年6月11日至16日青龙湖镇已对坨里大街、南街开展了为期6天的环境整治,道路两侧乱堆乱放已清理,对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进行了清除。下一步,青龙湖镇和有关部门将监管力度,杜绝违法占地问题发生。
1023 青龙湖镇小苑上村街道从56号开始,这一片居民把生活污水直排到街上,因为没有下水道,街道上又骚又臭。有权处理的机关是青龙湖镇。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青龙湖镇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下午,青龙湖镇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实,该村部分街道有排水沟,56号所属区域确实没有排水沟,造成污水直排到街道,现场未发现骚臭味。针对该村部分区域街道污水直排问题,青龙湖镇近期将该村污水处理工程向区水务局申报2018年污水处理项目。同时,青龙湖镇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发现污水直排问题及时处理。
1024 1.窦店镇紫码路快到京广铁路边上有收木头的,露天锯木头,没人管;
2.京广铁路西边,有院子收垃圾,味道特别臭。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窦店镇、区环保局、房山工商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窦店镇、区环保局、房山工商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1.问题属实。该木材场名为北京盛达新远工贸有限公司。收木头的地点位于紫码路西南侧,其所占场地属于阎村镇与窦店镇的交界处,现场有简易房屋6间,场内有木头堆放。责令该木材场负责人清理所有地上物,拆除私建房屋,预计8月10日前清理完毕。
2.问题部分属实。该院子位于京广铁路西边紫码路旁的阎村镇大十三里村,院内有一家公司,名称为北京良乡瑞达商贸中心,有营业执照,经查,院内有废纸存放,该公司曾在此院内开展纸箱打包业务,存在异地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但未发现其他疑似收垃圾有异味的现象。阎村镇将加强该地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25 1.城关街道原香漫谷三期、四期侧面绿地,每天早晚有唱歌跳舞的,声音特别大;
2.三期、四期中间有生活、建筑垃圾,没有人管。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城关街道、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5时30分,城关街道会同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1.属实。原香漫谷物业已经劝说唱歌跳舞的居民把音量放低,并规范了唱歌跳舞的合理时间段,避免打扰居民正常休息。
2.部分属实。该小区三期、四期之间有一个垃圾站,此垃圾站是物业收集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点,小区物业公司每隔两天进行一次清理,不存在无人管问题。城关街道当即责成原香漫谷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垃圾进行清理,7月28日已清理干净。下一步,城关街道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26 长阳加州水郡西区,长阳环岛南天桥下边,小商小贩,影响环境。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长阳镇、区城管执法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7时许,长阳镇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属实 经现场核实,长阳镇加州水郡西区,长阳环岛南天桥下确有无照商贩售卖水果。长阳镇、区城管执法局对无照商贩进行了说服教育。区城管执法局对经营工具进行了暂扣,并立案处罚。下一步,长阳镇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27 燕山迎风六里菜市场北侧100米德惠楼,楼与小区之间有堵墙,德惠楼在墙上打了一门。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燕山办事处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1时许,燕山办事处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属实 现场核实,该处墙体中有一门,已存在多年,一直没有使用过,对小区内部环境影响不大。燕山办事处当即安排施工队伍对门进行了封堵,还原了墙体。下一步,燕山办事处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28 长沟镇东甘池没到村50米左右有个饭店,西边有个塑料加工厂,有味道,扰民。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长沟镇、区食药监局、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4时许,长沟镇会同区食药监局、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属实 1.举报人反映的长沟镇东甘池村饭店名称为北京东甘池龙泉湖餐饮中心,现场检查该处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保审批手续,但未提供环保验收手续。现场对后厨进行检查,已安装3台油烟净化装置。区环保局要求该餐饮中心备齐相关材料,到区环保局接受进一步调查。
2.长沟镇东甘池村西侧的塑料加工厂名称为:北京耐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已提供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有生产痕迹,但该公司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疑似有异味扰民问题。区环保局当即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备齐相关材料送至区环保局,接受调查处理。长沟镇将同区环保局加强配合,确保问题处置到位。
1029 窦店镇白草洼村南有养鸡场,现在收废品,环境脏乱差。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窦店镇、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9日9时,窦店镇会同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窦店镇白草洼村南有一处村民租赁的小院,原先用于孵化小鸡,现已不再用于养殖经营,也未用于收废品。现场发现院内有杂物,造成环境脏乱问题,窦店镇已责令村民自行进行清理打扫,7月30日已清理完毕。窦店镇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30 大件路燕化聚酯厂跟燕化北庄之间老有刺鼻味道,晚上严重。 房山区 7月28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燕山办事处、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8日14时许,燕山办事处会同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1.大件路燕化聚酯厂跟燕化北庄之间周边共有2家化工企业,分别为北京燕山新世纪工贸有限公司、中石化燕化分公司基础化学品厂。2017年7月4日,区环保局已对北京燕山新世纪工贸有限公司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经查,该公司自前期检查发现至今未进行生产加工作业,一直处于停业状态。
2.中石化燕化分公司基础化学品厂原为燕化聚酯厂,现场调阅了氧化尾气1-6月份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行为。通过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检测仪监测,未发现异常,现场也没有明显异味。7月28日16时许,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间苯二甲酸装置尾气排放进行检测,如有超标排放情况,区环保局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