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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房山区信访办理组交办信访案件调查处理情况(770-801)

编号 反映主要问题 归属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770 房山区良乡镇官道福利建材加工厂烧燃煤锅炉,生产腻子粉,举报人称该厂不应该烧煤。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良乡镇、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23日,良乡镇、区环保局分别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房山区官道福利建材加工厂主要生产聚醋酸乙烯乳液,腻子粉,有3个生产车间。该厂原有2台1蒸吨燃煤锅炉,原来确实烧煤。2017年该厂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改造方式为煤改压缩天然气,目前,两台燃煤锅炉均已拆除,清洁能源设备安装中,正在铺设内部暖气管线。下一步,良乡镇镇将定期督促该企业加快改造进度,力争2017年10月对新设备进行调试完成,保证供暖季正式投入使用,杜绝使用燃煤。
771 琉璃河镇韩营村村东养鸭场,排水坑长期是满的,是否影响地下水,北京科星实验动物养殖中心是否污染地下水。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琉璃河镇、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6时许,琉璃河镇会同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养鸭场无营业执照,无环保批复验收。现场检查发现场内有雨水与粪便混合流入场区东侧污水坑,场区东侧有两个污水坑。琉璃河镇要求该养殖场立即将场外渗水坑内污水清运,避免环境污染。目前污水正在清运中,由于正值雨季,预计8月中旬清运完毕。区环保局对其周边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如出现地下水污染情况,将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同时,区环保局对其未进行环评验收立案调查。
2.北京科星实验动物养殖中心有营业执照、环保批复、未经过环评验收。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中心的粪便存放于厂区南侧的晾粪场,晾粪场采取了防渗防流失措施,粪便定期清运,西南侧建有沼气池,养殖产生的废水排入沼气池,定期清运。区环保局对其周边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如出现地下水污染情况,将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同时,区环保局对其未进行环评验收立案调查。下一步,琉璃河镇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72 周口店镇金巢公司家属区,煤改电问题一直没改,烧烟煤影响环境。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周口店镇、区减煤换煤办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5时许,周口店镇会同区减煤换煤办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实,周口店镇金巢公司社区居委会在周口店村共有2个家属院(11号院和17号院),共计43户居民,房屋产权单位为北京西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为北京金隅集团,属于驻区市属企业单位,由市属单位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周口店镇到该小区调查、核实,未发现燃烧烟煤的现象。下一步,周口店镇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73 阎村镇养路集团对面有一个坑,每次下雨就积水,一直有,没人管,希望治理。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阎村镇、房山公路分局、区水务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4时许,阎村镇会同房山公路分局、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阎村镇养路集团门前为市级公路阎河路,积水坑位于路南侧,此处地势西高东低,且阎河路部分路面塌陷导致下雨积水,积水面积约20平方米,积水深度约15厘米。房山公路分局当即安排对该处水坑进行治理,将积水范围内路肩和路面高度进行调整,同时向西修建排水沟,解决该处积水问题,预计7月30日完工。阎村镇将加大对该处巡查力度,配合房山公路分局做好道路修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74 西潞街道西潞园东里9、10号楼良乡医院家属楼,环境不好,垃圾多。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西潞街道、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5时许,西潞街道会同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经实地核实,西潞街道西潞园东里小区9、10号楼之间绿化带内存在乱堆杂物现象。西潞街道责令物业公司立即进行清理,预计7月27日前清理完毕。西潞街道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居民乱堆杂物要定时清理,维护好社区环境。
775 1.城关街道南大街小汽车乱停乱放。
2.城关派出所与城管临时建的房子占用盲道。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城关街道、区城管执法局、房山规划分局、房山交通支队、区查违办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3时,14时许,城关街道、区城管执法局、房山规划分局、房山交通支队、区查违办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南大街两侧均为商业店铺,车辆随意停放在道路两侧,确实影响了道路畅通。7月22日,房山交通支队出动警力6人次、协管员9人次,对该大街进行整治,拖车3辆,粘贴违法告知单15张。城关街道、房山交通支队将加大早晚高峰和日常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013年城关街道派出所建设两处临时房,分别是户籍大厅和报警大厅。盲道和人行步道是后来修建的。城管执法局曾设置两处执法岗亭,2013年两处执法岗亭已拆除完毕,目前大街上没有临时建房。城关街道正在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关街道将统筹安排布局市政设施建设,解决好盲人出行问题。
776 拱辰街道梨村大众浴池向东20米路南丁字路口左侧有大量垃圾2个月没清理。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拱辰街道、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5时30分,拱辰街道会同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经现场核实,梨村大众浴池向东20米路南丁字路口左侧为房屋拆除现场,大部分拆除旧砖已清理,存在少量旧砖及建筑垃圾未清理现象。拱辰街道已责成村委会联系村民,要求尽快对该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预计8月10日前清理完毕。拱辰街道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按期清理完毕。
777 拱辰街道拱辰大街家乐福超市对面沙县小吃北侧有一个小棚子是违建。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拱辰街道、区城管执法局、房山规划分局、区查违办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5时许,拱辰街道会同区城管执法局、房山规划分局、区查违办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经现场核实,家乐福超市对面沙县小吃北侧确有一处塑钢结构建筑,为客赛思服装市场有限公司所建的售货亭。经查,该售货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设。区城管执法局已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立案调查,现该案件正在跟进处理中。下一步,拱辰街道将根据调查结果,配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78 西潞街道佳世苑小区环境脏乱差,小区楼道门禁坏了很多年,小广告推销的太多,楼道纱窗坏了没人管,建议物业更换门禁系统。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西潞街道、区市政市容委、区住建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5时许,西潞街道会同区市政市容委、区住建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小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小区绿化有专业部门维护、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但有部分业主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现象,楼道内纸质广告已清理,有印章类小广告。楼道内纱窗确有损坏,目前正在修复中,预计8月底前更换完毕。区住建委已要求物业企业加强保安巡视检查力度,及时制止上门推销小广告人员,并通知业主对堆物进行清理,剩余印章类小广告预计9月底完成粉刷覆盖。2.门禁问题属实。区住建委已要求物业企业对门禁系统进行统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维修经费物业公司应与业主协商自费解决。如需更换门禁系统,须依程序申请住宅装修维修资金。
779 窦店镇窦店环岛往东到头左手有蓝色围挡,里头工地有生活垃圾,黑泥,过铁路桥100米左右。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窦店镇、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5时许,窦店镇会同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此处为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接的涿州至房山供热输热主干线项目主路段3标段施工工地,工地围挡内没有发现生活垃圾,有施工产生的黑泥。区市政市容委、窦店镇约谈工地负责人,要求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土方、黑泥,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区市政市容委、窦店镇将加大对该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80 拱辰街道明源里小区路口,送变电物业加油站拐进去,好几家饭店,锅贴林等四五家饭店没营业执照,环评批文等都没有。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拱辰街道、区环保局、房山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6时30分,拱辰街道会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经现场调查,拱辰明源里小区路口南侧共有四家餐饮单位,挂牌名称分别为:锅贴林川湘菜馆、老王头饺子馆、老曹家驴肉馆、逸温馨火锅店,自2017年7月起陆续开张。现场检查老曹家驴肉馆未营业,其余3家均营业中,4家单位均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环评备案手续。执法人员当即责令逸馨香火锅店、老王头饺子馆、锅贴林川湘菜馆3家单位停止营业,并约谈负责人。要求在未办理齐手续前,禁止营业。2017年7月23日11时进行复查,4家单位均未营业。
781 拱辰街道拱辰南街长虹小区底商开饭店(米线),用大燃气罐开火营业,担心发生事故,请核实安全。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拱辰街道、区安监局、房山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3日10时许,拱辰街道、区安监局、房山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市政市容委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举报人反映的为北京宗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烙制类主食。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已停业转行,不再经营餐饮,现已改为超市,经营进口食品。举报人反映的燃气罐已拆除。拱辰街道等单位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82 1.交道镇六股道村村东有个养猴厂,臭气重,锅炉烧煤冒黑烟;
2.青龙湖镇岗上村西头一出租大院内,有洗衣加工,夜间工作,污水直排水沟;
3.良乡镇江村14支渠南公坟内,有养猪场,污水到处流,臭味大;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窦店镇等有关单位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23日,窦店镇、良乡镇、青龙湖镇分别会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养猴厂名为北京协尔鑫生物资源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有营业执照,依法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未通过环评验收。在养猴时产生的粪便排入化粪池,现场检查时有异味,区环保局要求负责人接受调查处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该公司产生的气体进行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窦店镇当场要求该公司日常保持动物舍门窗密闭,粪便日产日清,定期喷洒除臭剂,避免产生异味。
2.问题不属实。洗衣厂未经营,厂内无洗衣、干衣等机器设备。现场为仓储库房。经了解,该洗衣厂已于今年上半年搬迁。2017年7月22日20时、23日9时,青龙湖镇会同区环保局、房山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到该厂复查,现场大门关闭,厂内无人,无生产加工(洗衣)和污水直排迹象。
3.养殖场名称为欣意养殖场,目前该场内种植果树、葡萄藤,未进行动物养殖,也无污水排放和异味问题。经了解,曾经该场地养殖过猪、牛,2016年至今未进行养殖。良乡镇将同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加强配合,加大对该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接上 4.良乡镇江村有人在江村13支渠南,砌上4个院子,建厂房,养猪、养鸡、和建化工厂;
5.江村南、14支渠北有人(同上)在原农田内建养鸡场,搞养殖;
接上 接上 接上 4.确有4个院子,但不是被举报人修建的。该地块由江村于2002年10月1日租赁给北京市官道金正种植园,经过检查没有发现养殖情况。第一间院子内存在一家工厂,名称为北京华泰新丰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未生产,当事人未在场。第二间院子内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用作存储建筑设备,另一部分为一家铁件加工厂,现场未生产,当事人未在场。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将约谈上述企业负责人,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第三间院子原为一家养鸽场,现场内已无鸽子,处于闲置状态;第四间院子用于存储建筑设备,没有生产加工。
5.养鸡场不是被举报人在原农田内建设的养鸡场,该场为北京市昊天园养鸡场,该地块由江村于2008年11月1日承包给北京昊屹畜牧有限公司。区农业局、良乡镇要求该场饲养过程中产生的粪便进行日产日清,不得堆积,定期加强场区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接上 6.有人(同上)在江村雨水池里养鱼,导致村内废水无处流;
7.有人(同上)承包江村砖厂,在砖厂大坑内倒垃圾渣土;
8.江村村中有个大垃圾场,臭味大;
接上 接上 接上 6.“江村雨水池”修建于2013年,为良乡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所建,能够实现收集雨水和排洪的功能。雨水池内中的鱼是某村民投放,但不影响雨水池使用功能。经区水务局核实,江村村内目前没有系统性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村民污水多为各家自建集污池,自行抽排处理。
7.江村砖厂于2002年至2004年由被举报人承租。在2005年由江村发包给北京市福星群建材厂,合同至2035年。在砖厂大坑现场确实发现有倾倒的垃圾,良乡镇当即要求江村村委会对垃圾进行清理,对裸露地面苫盖,并在大坑道口设限高杆,避免车辆进入倾倒垃圾,7月24日已完成整治。良乡镇将加大对该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村民反映的大垃圾场为江村内一个大坑,之前有村民私自倾倒垃圾,产生异味,现已安排江村村委会及时清理其中垃圾,苫盖裸露地面,并在一周内安装大门,安排专人看管,做好“禁止倾倒垃圾”的宣传,避免再发生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现象,预计一周内完成。
接上 9.有人(同上)在搞建筑时,大砍集体树木;
10.有人(同上)在他承包地里搞多处违建。
接上 接上 接上 9.被举报人在村内没有个人工程,村内未发现树木砍伐、毁坏痕迹。但经核实,2017年6月,良乡镇江村村委会,因树木妨碍老年驿站施工,未经审批,擅自将集体所有的4株树木移植到村委会及健身广场。该行为涉嫌非法移植林木,区园林绿化局将依法立案处理。针对举报中“大砍集体树木”问题,区园林绿化局将继续走访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经核实,被举报人在江村承包土地1宗,2003年7月1日,被投诉人与江村经联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2005年1月1日,被举报人将土地转包给他人,并签订承包合同。该宗土地上确有建筑,通过影像对比,建筑物建设时间为2005年至2010年,无建设审批手续。良乡镇将同相关部门加强配合,依法对该处违法建设问题进行处理,逐步拆除历史违法建设。
783 良乡体育场路26号院东南角有违建,体育局02年建宿舍楼时,将26号院60平方米的地方盖房,无任何手续,是违建,居民多次反映,主管部门说涉及电力系统不好管,来回推诿,现在也没解决,举报人称其实此事与电力系统无关,是体育局出卖公家利益;26号院东侧原电力设备总厂粮店,现租给外地人,有加工食品的,有加工门窗的,有做其它生意的,基本均无许可证,尤其是加工门窗的厂家每天天一亮就干活,晚23点还噪声不断。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拱辰街道和相关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23日,拱辰街道、区查违办、区环保局、房山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体育局、区食药监局、房山工商分局等部门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分别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经现场核实,体育场路26号院并非房山区体育局的办公属地。在良乡体育场路26号院东南角确有一处砖结构建筑物,初步认定为疑似违建,区城管执法局已对该案立案调查,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2.2017年7月22日13时,执法人员对26号院东南角出租院进行检查。经查,该处两家商户均属无证无照经营。7月23日10时,执法人员对该铝合金加工点进行检查,发现店面关门,无法联系到经营者。执法人员对馒头加工点进行检查,当场扣押其经营设备,并予以取缔。下一步,区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将不定期对该铝合金加工点巡查,针对其无环保备案手续等问题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784 十渡镇村民举报龙凤园宾馆,饭店是1000多平米的违建,距拒马河只有20米左右,污水全排入拒马河。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十渡镇、区查违办、区水务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2时许,十渡镇、区查违办、区水务局分别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龙凤园宾馆建于1997年,2003年从他人手中承包。按照北京市政府228号令规定,该建筑物已列入历史违法建设,十渡镇已对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调查,责令当事人按规定补办占地建设手续。现场检查发现,龙凤园宾馆饭店内建有集污池,污水全部排入集污池,按时抽排,未发现直排拒马河问题。下一步,区水务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及时查处。
785 多名举报人反映石楼吉羊村东头北四街,有养猪场,下雨天出不了门,满街污水,天热味道大,要求治理。石楼镇吉羊村往东,见路口往北走,见家小卖店再往西走上坡第三家有养猪场,猪粪往路上流,蛆都在街上,开不了窗。石楼镇吉羊村北四区张大民有养猪场,粪汤很多流到居民家中,开不了窗。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石楼镇、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4时许,石楼镇、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经现场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北四街与北四区养猪场是同一家,确实存在污水直排,有异味的问题。吉羊村东北处养猪场院外北侧有污水池、污水池旁有堆积的粪便,雨天猪粪外流,有异味。石楼镇、区农业局立即要求2家养殖户将堆积的粪便清理干净,做到日产日清,加强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同时要求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将所饲养的生猪清理完毕。石楼镇责成吉羊村跟进生猪出售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86 窦店镇交道中心家园小区6号楼1单元102家门口,有许多移动新穿的网线特别乱,来电人腿部有残疾,希望可以整干净,电箱就在屋门口,不知道是否有辐射。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窦店镇、区环保局、区住建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6时许,窦店镇会同区环保局、区住建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窦店镇交道中心家园小区有移动网线杂乱问题,区住建委、窦店镇已要求物业企业联系移动公司,现已完成清理。屋门口的电箱为北京移动光纤分配箱,用于提供宽带连接,箱内主要为适配器和光纤跳线,仅能够发出微弱的广播通过光束传输信号,不存在辐射问题。窦店镇将同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加强弱电系统监督管理。
787 城关街道矿机路5号楼4、 5、 6单元门前自来水管线井被污水给淹了,2个月没人给解决。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城关街道、区水务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城关街道会同区水务局到现场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经查,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城关街道矿机路5号楼,因污水井和自来水管线井距离较近且年久失修,出现污水渗入自来水管线井现象。农林路社区居委会曾于2017年6月9日,协调城关房管所和自来水公司负责人到农林路居委会召开现场会,鉴于5号楼自来水管线井的阀门年久生锈,会后由房管所对5号楼各单元自来水阀门进行统一更换,以防止污水污染自来水,目前已完成自来水阀门的更换,不存在没人给解决的问题。7月22日下午城关街道办事处协调城关房管所对自来水井和污水井内的污水分别进行了抽排,目前已清理完毕。
788 大石窝镇供电所私自给偷挖的供电,镇政府不管,大石窝镇南河村村南挨着拒马河河道偷挖沙子。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责成大石窝镇、区水务局、房山供电公司、房山公安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23日,大石窝镇、区水务局、房山供电公司、房山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经房山供电公司调查,长沟供电所并未私自给砂石厂供电。经现场核查,大石窝镇南河村村南砂石厂附近有三台变压器,属用户产权,用户名称为北京亚美书建材门市部,用电性质均为农业生产,而现场实际用于挖沙子,属于违约用电。此前,房山供电公司多次向该用户下发违约用电通知单,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实施停电处理,但该用户不仅不接受处罚,且私自接电。7月23日,房山供电公司再次对该用户进行了停电处理。大石窝镇高度重视非法开采砂石、破坏河道违法行为打击工作,并不断加大打击力度,2016年10月起,针对此项工作专门聘请保安公司对偷挖砂石违法行为进行专门监管,杜绝偷挖砂石违法行为,但该砂石料厂供电来源于本市供电公司,大石窝无管辖权。
2.经查,大石窝镇南河村境内未发现挖沙迹象,举报所称村南挨着拒马河河道偷挖沙子现场在河北省涿州市西疃村境内,不在我市管辖范围。下一步,大石窝镇将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各类非法开采行为发生。
789 长阳镇加州水郡111-115号楼边上京良路高架桥,怀疑要修高架桥,担心修好后会扰民。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长阳镇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经查,市民举报的“高架桥”实际为京良路南辅路工程。2013年5月28日,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曾组织进场施工。因临近该路段的加州水郡小区111-115号楼,居民阻止施工,致使该段工程停工至今。据悉,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将会同北京市环保局继续研究加州水郡111-115号楼与京良路南辅路新建问题,通过建设隔音窗、隔声屏等措施,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待形成决议后,将与相关个人及单位进行沟通。如果111-115号楼全体居民同意,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即时组织开工。目前,该工程仍处于停工状态。
790 长阳镇佛满村,南区70号租出去经营喷漆房,喷铁管,味道大,影响附近居民,举报人称今日趁下雨时喷漆。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长阳镇、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7时许,长阳镇会同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7月23日,房山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长阳镇佛满村南区70号确有一家橱柜厂,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无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区环保局当即责令该单位不得进行生产,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到区环保局接受处理。长阳镇已责令该企业搬离,并要求佛满村委会对清退工作进行监督。房山工商分局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关闭,未发现经营行为。长阳镇、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将加大对该处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污染环境行为,对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
791 长阳镇朱岗子村村委会把坟地与大桥之间的土挖开了,回填的生活垃圾。有人养大车,车也不合格,冒黑烟。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长阳镇、区环保局、房山国土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5时30分,长阳镇会同区环保局、房山国土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根据现场核查,长周路铁路桥周边未发现坟地及挖土回填生活垃圾现象;朱岗子村东铁路桥有几处零星坟地,被大量绿色植被覆盖,未发现有挖土回填生活垃圾迹象,但存在建筑垃圾堆积问题。经了解,该处属长阳镇环境整治范围,周边建筑物已全部拆除,现正由第三方拆迁公司对拆除所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长阳镇已责成朱岗子村村委会及第三方拆迁公司对该区域进行严格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朱岗子村未发现有重型柴油车停放或行驶现象,经了解,被举报人从未从事过货车营运行为,但该村有村民经营运输车队。下一步,区环保局联合有关部门对该村开展入户执法检查,如发现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行为,立即予以处理,避免汽车尾气超标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792 1.房山区琉璃河大石桥东河南岸200米有两个排污口,一致在排污;
2.房山区城关街道西外环洪寺村,露天烧烤。无人治理,总共7间,制止过,没人停。7家露天烤串店名(音同):(1)畅顺;(2)瓦罐;(3)80后;(4)宁夏;(5)一口猪;(6)炮蛋;(7)寒家小院。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琉璃河镇、城关街道、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房山工商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4时许,琉璃河镇、区水务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7月22日14时许,20时许,城关街道、区城管执法局、房山工商分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经现场核查,该处两个排污口排放的为生活污水,具体来源正在排查中。区水务局监管的琉璃河湿地公园项目,计划今年8月开工建设截污管线,两个排污口在治理范围内,预计今年12月完工,届时将解决该处排污问题。
2.经现场检查,城关街道洪寺村共有7家经营烧烤的店铺,店名与举报人反映的相符。其中一口猪烤串店在营业,无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他6家均未营业,没有发现露天烧烤现象。房山工商分局立即责令该店关门,停止营业活动。城关街道、区城管执法局、房山工商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93 韩村河镇皇后台村村民家占用公路,影响居民通行,制止过被其威胁。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韩村河镇、区查违办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3时30分,韩村河镇会同区查违办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皇后台村村民正在自家宅基地上翻建房屋,该村民房屋周边没有公路,现场正在修建围墙,翻建房屋东山墙外有一条1米左右宽的夹缝被占用,而非公路被占用。韩村河镇已责成皇后台村村委会于10日内拆除围墙,腾退占用空间。并加强对村民翻建房屋的日常管理,避免出现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
794 窦店镇小高舍村,村南马路两侧全是泥泞道路,影响村民出行。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窦店镇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3日8时许,窦店镇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经现场核实,小高舍村南紫码路拐弯处确有道路泥泞、影响村民出行的问题。主要是涿房热力大线及普安屯外电源沟道施工土方移撒,7月21日凌晨,降雨造成了紫码路上泥泞。北京高端制造业基地管委会相关部门已责成两个施工单位立即清理。7月23日已清理完毕。下一步,窦店镇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95 城关街道槠榆树街小区门口,城关小学南侧50米左右,小商贩占路,在变道上私搭乱建,影响出行安全。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城关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4时许,城关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经现场核实,城关街道槠榆树街小区门口,城关小学南侧50米左右,现场有四个铁皮棚子,确实影响出行。经了解,棚子为柳刚堆放在此处,其中两处棚子出租给了他人,用于经营水果、蔬菜,其余两处闲置。城关街道组织人员对四处铁皮棚子进行拆除,7月23日已拆除完毕。城关街道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96 1.长阳镇怡和北路近一年没人打扫,路灯也不亮。
2.京良路以南107国道扰民,12点以后过大车超速,鸣笛,噪音大。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长阳镇、房山交通支队、区市政市容委、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23日,长阳镇、房山交通支队、区市政市容委、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工作人员多次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怡和北路为开发商代建,道路及路灯尚未移交市政部门。该道路的日常管护工作由首开、万科开发商负责。由于开发商对该道路清扫频率低,造成垃圾清理不及时。长阳镇已协调首开、万科开发商加大路面清理频次,现有垃圾已7月23日9时清理完毕。区市政市容委已接到区政府关于万科代建道路移交的批复,与长阳镇和开发商进行了对接,已对万科代建道路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告知长阳镇和开发商道路及路灯移交标准。目前,开发商正在对怡和北路等7条拟移交道路及路灯进行整改,计划1个月内完成。达到道路及路灯移交标准后,区市政市容委将进行核验,之后履行移交程序。
2.区环保局对举报人反应噪音问题出具的环境噪声检测报告显示,昼间噪声未超标,夜间噪声超标。2017年以来,长阳镇已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十余次联合执法,查处107国道货车超载超速、闯红灯等问题。房山交通支队组建整顿组在107国道采取定点整顿和巡控查纠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大货车进行整治,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增设鸣笛和测速等科技设备,对超速大货车进行科技治理。
797 琉璃河镇大陶村,村东侧有家具厂,一到晚上有油漆味,影响附近居民。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琉璃河镇、区环保局、房山工商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30时,琉璃河镇、区环保局、房山工商分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经现场核实,家具厂为北京天宇绿荫家具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环评审批及环保验收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喷漆房未使用,有油漆味。数控雕刻工艺处无配套使用的环保设施,有粉尘产生,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琉璃河镇、区环保局、房山工商分局立即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针对其环保设施未建成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要求该公司在今后生产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喷漆作业行为,保证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定期进行废气自行监测,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798 燕化星城南侧开古庄早市,环境差,垃圾没人清理。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阎村镇、区市政市容委、房山工商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4时许、7月23日9时30分,阎村镇会同区市政市容委、房山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多次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市场为北京阎村绿海集贸市场中心,自2017年7月2日以来,阎村镇已对开古庄市场进行整治。此次接报后,阎村镇再次责成开古庄村村委会加大市场内环境整治力度。每天上午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进行巡查,督促各商户落实门前三包,确保商户周边环境清洁;已对10余处私搭乱建进行了拆除,清理了乱堆乱放;增派了1名保洁人员,加大了保洁力度,及时清理市场内的生活垃圾;明确了垃圾清倒地点,避免了生活垃圾乱倒现象。同时,开古庄村积极清理市场周边的生活垃圾,及时运往田各庄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现市场的环境较以前已有很大改观。但由于该市场面积狭小,购物人员众多,市场整体环境差,垃圾清扫不到位等现象仍未得到根治。下一步,阎村镇将继续加大市场及周边脏乱点整治的督办力度,督促开古庄村委会加大清理频次,每天及时清运垃圾,确保市场周边干净、整洁。
799 青龙湖镇沙窝村东北方向有家具厂,气味大,已经2年多。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青龙湖镇、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4时、23日10时,青龙湖镇、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分别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家具厂为“北京精图宏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该厂于2017年3月组装机器,2017年4月组装完毕并投入生产至今。板材加工中产生粉尘、噪声,喷漆过程中产生一定挥发性有机气体,有异味,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该公司存在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无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问题。房山工商分局已责令该家具厂立即停止生产行为,限期一个月改正异地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问题。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涉嫌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拟处罚金5万元。
800 房山区韩村河镇赵各庄村,韩村河红绿灯往北,好几家烧烤店,晚上厉害的很,污染环境。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韩村河镇、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7时至20时和22时30分,韩村河镇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两次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经现场检查,韩村河赵各庄村共有5家烧烤的餐饮企业。现场检查时有3家未营业,另2家正在营业,两家均无营业执照且未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备案登记、未安装净化设施,存在餐饮油烟直排问题,检查中未发现室外露天烧烤现象。另外3家未营业的餐饮其中1家为北京华翠依然饭馆,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环保手续。其余2家无法联系到经营者。区环保局已责令两家无照营业烧烤店停止经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下一步,韩村河镇将会同城管、工商、环保等部门对无照餐饮企业进行取缔。同时责成赵各庄村村委会安排专人看守,加大对未经营的3家餐饮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801 房山区长阳镇清雅小区
1.小区人行横道安全墩搬到绿化带里,乱堆乱放;
2.绿化带树之间晒衣服;
3.绿化带里停车,破坏绿化;
4.楼道、楼外乱堆杂物现象。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长阳镇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2日15时30分,长阳镇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小区安全墩的设置是避免业主乱停车阻碍交通,现场确已被业主搬到路边,但未搬到绿化带内,长阳镇已责令物业公司对移位的安全墩进行了复位。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问题。长阳镇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居民的教育,禁止“绿化带树之间晒衣服”。
3.该小区停车位不足,存在绿化带里停车问题。为解决此问题小区决定于2017年8月1日起开启地下停车场,届时小区车辆停放问题将得到解决。针对破坏绿地问题,长阳镇已责成物业告知在绿化带停放车辆的业主,尽快将车辆挪移,并指派专人对已破坏绿化进行恢复并加强监管。
4.7月22日9时,小区物业张贴通知,告知业主于7月22日、23日两天自行清除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堆放的私人物品、废品等杂物。逾期不清的,物业将于7月24日统一清除。目前,已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