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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房山区信访办理组交办信访案件调查处理情况(694-735)

编号 反映主要问题 归属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694 拱辰街道陶瓷厂往东多宝路铁路桥西南侧,紧挨着铁道盖一个楼,排除的污水把树都淹死了。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拱辰街道、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下午,拱辰街道、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拱辰街道东关村,现场存在两处排污口,一处排放到路边,另一处排放到路边行道树一棵柳树的树池内,严重地影响了这棵树的生长。拱辰街道要求东关村村委会立即封堵排污口,并将村民生活用水与村内排污管线连接。目前,排污口已封堵完毕,连接工程预计7月30日前完成。下一步,拱辰街道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695 拱辰街道天星街2号院回迁户的建筑垃圾,挖坑埋在小区东边绿地。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拱辰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5时许,拱辰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拱辰街道天星街2号院小区东边绿地正在挖树坑进行植树,未在该处发现建筑垃圾,也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现象。拱辰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96 拱辰街道长虹小区到华冠商场之间的路有一个老水果店,堵了未拆迁人家的路,垃圾遍地,影响居民出行。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拱辰街道、区市政市容委、房山工商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1日14时许,拱辰街道会同区市政市容委、房山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长虹小区到华冠商场之间路北侧拆迁区围墙内有一水果店,周边存在堆物和白色垃圾问题,影响居民出行。经核查,该水果店营业执照已到期,属无照经营。拱辰街道当即责令水果店经营者停止经营,自行清理。7月24日,拱辰街道将会同房山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对该水果店进行复查取缔。拱辰街道将加大对该处巡查力度,防止反弹。
697 城关街道永安西里供热锅炉西门门前下雨有大坑,影响人出行。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城关街道、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1日9时,城关街道会同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经现场调查,举报地点道路名称为四中路,为城市支路,道路西侧临近城西供热厂西门确有一处坑洼,坑深约10厘米,雨天易积水,影响居民出行。区市政市容委已责成道路养护单位房山市政管理所进行修复,因汛期雨水较多,待天气稳定后,进行油补修复,预计15天完工。区市政市容委将督促房山市政管理所抓紧施工,确保修复到位。
698 长阳镇九州溪雅苑B3号楼顶,往楼下扔东西,很危险,去年“7.20”地下配电室被水泡了,有事物业也不管,只收钱,地下没车停,地上都是车,消防通道因停车多被堵了,建议地下车库收费公开标准,小区没有居委会。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长阳镇、区住建委、房山消防支队、区发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1日10时,长阳镇会同区住建委、房山消防支队、区发改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B3号楼确有个别业主向楼下抛掷垃圾。已督促均豪物业向业主发放通知,严禁高空抛物,同时要求物业企业加强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确有地下高压配电室进水问题,后经物业协调组织抢修,于2016年7月22日维修完毕,目前配电室正常使用,不存在物业不管问题。                        3.确有地面乱停车现象,已责令物业企业加强小区地面停车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做好停车引导,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如有经制止仍不听劝阻的,报告房山消防支队进行查处。                          4.地下停车场由小区开发商北京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与业委会协商确定了地下停车库收费标准,以签订协议的方式向业主出租,具体收费标准为短租2760元/年,车辆管理费720元/年;长租车位(随房屋产权)一次性收取128000元,车辆管理费720元/年。该收费行为未违反现行价格政策,但未在小区内公开此标准。区发改委要求该企业除以签订协议收费的方式外,在经营场所、收费地点醒目位置以多种形式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5小区办公用房已移交长阳镇,已成立筹备组,预计明年成立居委会。
699 拱辰街道拱辰大街70号楼,有一个房子,盖了好几十年了,没人用,举报人称是违建,影响居民采光,建议把房子拆了。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拱辰街道、区查违办、房山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拱辰街道、区查违办、房山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拱辰大街70号楼旁存在一个砖混平房,疑似小区的废旧传达室。经房山规划分局核查,未对此建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移送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局正在依法依规处理中。下一步,拱辰街道将根据认定结果,配合城管部门对违法建设开展执法工作。
700 燕山建了一个天然气站离宏塔小区太近,有几十米远,很危险,建议加防护措施。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燕山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6时许,燕山办事处会同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天然气站位于宏塔小区西侧,用于原香嘉苑小区燃气供应。截至目前,天然气站未取得项目建设的政府部门相关批复文件及燃气经营许可。区环保局对临时液化天然气站进行后续调查。经核查天然气站按《消防设计专篇》、《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等规范进行设计、建设,与站外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经现场测量,天然气站储罐距离宏塔小区最近的居民楼约106米,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液化气站位于宏塔小区北侧,已取得区市政市容委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经现场测量及核实气站相关资料,液化气站距离宏塔小区最近的居民楼约102米,距离向阳中学教学楼约55米,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要求。
701 燕山燕化星城每年夏天夜间有刺鼻气味,不知道气味来源,怀疑是化工四厂和希望饲料厂产生的气味,味道难闻,晚上十点以后放味,半个小时左右。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青龙湖镇、房山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19日15时,青龙湖镇会同区城管执法局、房山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化工四厂共有4家化工企业位于城关街道马各庄村。第一家为北京恒信化工有限公司,有环保审批手续,该企业已于2017年7月10日停产,预计2017年8月20日恢复生产,生产期间无废气排放。第二家为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四厂,已经于2014年2月全部停产,生产设备全部停用,已不具备工业生产能力。第三家为原北京华颖化工有限公司,2014年2月停产,2015年11月注销工商执照,生产设备由化四厂统一封存管理。第四家为北京广众源气体有限公司,2014年4月停产,目前正在办理工商执照注销手续,生产设备由化四厂统一封存管理。
2.7月20日夜间区环保局到希望饲料厂暗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7月21日夜间,区环保局再次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其正在进行生产,且有异味产生,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总配电箱进行查封。区环保局将对该公司予以严肃处理,坚决禁止环境扰民问题。
702 拱辰街道嘉瑞通小区里私搭乱建严重,小区没有安保,监控也没有,5号楼下被物业私开通道,盖棚户区,小区电梯已过质保期。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拱辰街道、区查违办、区城管执法局、房山规划分局、区住建委、区质监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21日,拱辰街道、区查违办、区城管执法局、房山规划分局、区住建委、区质监局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嘉瑞通小区里私搭乱建、5号楼下被物业开通道,盖棚子,房山规划分局确认未核发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将有关情况移送区城管执法局。正在依法依规查处中。 
2.嘉瑞通小区未实施物业管理,目前由拱辰街道南关村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小区内配备安保人员,并装有监控设备。                         3.电梯管理不存在质保期概念,只有年度安全检验周期。该小区在用电梯10部,2017年5月办理大修开工告知手续,目前大修工作已接近尾声,10部电梯正在试运行阶段,预计于7月24日向房山区特种设备检测所进行报检,检验合格后将恢复正常运行。区质监局现场要求物业管理人员在试运行过程中监护使用,确保人员安全。
703 阎村镇天恒乐活城整个小区饮用水味道刺鼻,带泥沙。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阎村镇、区卫计委、区水务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5时许,阎村镇会同区卫计委、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经工作人员到市民家中走访,现场饮用水无刺鼻的味道,无含泥沙现象。现场对该小区水质进行快速检测,水质感官未见异常,无异色、异味、异物,浊度0,色度0,二氧化氯0.08mg/L,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合格。经核实,天恒乐活城、绿城百合公寓由北京市阎村水厂供水。2017年6月30日阎村水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化验,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区卫计委对小区末梢水进行了现场采样,并送区疾控中心检测,区卫计委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
704 韩村河镇五侯村南侧新修的南河,一进村,有个服装厂,私设暗道,排出污水到南河里,管道约一米宽,污水味道大。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韩村河镇、区水务局、房山工商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5时,韩村河镇、区水务局、房山工商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韩村河镇五侯村南侧一进村,确有一个服装厂。该服装厂有自建的污水收集池。韩村河镇、区水务局工作人员现场对服装厂内涉及雨水管线的8个观察井逐一打开查看,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也不存在私设暗道、有异味的问题。入河的排水管道为雨水口,岳李路五侯村段及其周边的雨水汇集后入雨水管网,经雨水口排入牤牛河。同时,房山工商分局对举报区域周边4家服装厂进行了检查,其中一家为2017年6月份建立,至今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另外三家服装厂,因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2017年5月,房山工商分局已依法做出处罚。现场检查中三家已被处罚的企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现韩村河镇已将该服装厂列入“两段三退”企业名单,自7月24日开始进行全面清退,韩村河镇、区水务局要求该企业将污水处理池内污水进行及时抽排,并运输到满足要求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下一步,韩村河镇、区水务局将加大对服装厂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及时处理。
705 1.拱辰街道行宫小区四里18号楼北侧不到20米有一个垃圾池,现在是露天垃圾池,味道特别大,影响小区居民;2.拱辰街道世茂维拉小区内,小区南侧有生活垃圾,没有人管理,清理不及时,物业不作为。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拱辰街道、区市政市容委、区住建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5时30分、7月21日11时,拱辰街道会同区市政市容委、区住建委工作人员分别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行宫小区4里18号楼北侧为地埋式垃圾箱站,该垃圾箱站委托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负责日常清运,现场检查时,垃圾箱站及周边地面干净整洁,无异味。区市政市容委要求房山公司对该垃圾箱站加大保洁力度,做好除臭作业。拱辰街道、区市政市容委将加大对该处的日常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没有发现世茂维拉小区南侧有生活垃圾堆积,存在垃圾箱周边垃圾清理不及时现象。经了解,小区内垃圾定期按时清理,不存在物业不作为问题。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拱辰街道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公共区域清洁服务工作,确保垃圾及时入箱,日产日清。拱辰街道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06 佛子庄乡陈家台村,大石河河道治理到河北镇就结束了,村民来电反映为什么往上不治理了,希望环保组可以发动群众,长期治理环境问题。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佛子庄乡、区水务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4时,佛子庄乡会同区水务局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因河道治理工程为分段治理,分段实施。现大石河治理工程确实修到河北镇。目前,大石河上游堂上村-良陈铁路桥段68公里河道已列入2016年汛后防汛排涝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已取得发改委批复,并完成招标、拆迁评估等工作,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河道已具备行洪条件,计划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关于发动群众治理的问题,佛子庄乡将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共同维护河道两侧环境。
707 良乡镇官道村南道街东头污水处理坑的周边环境差,生活垃圾随便扔。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良乡镇、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1时许,良乡镇、区市政市容委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官道村南道街东头污水处理坑为雨洪利用工程,周边确实有生活垃圾,环境比较差。针对此问题,良乡镇、区市政市容委立即要求该村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良乡镇将加大对各村集雨工程、坑塘等周边环境的监管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08 长阳镇朱岗子村,朱岗子路大桥,村口大车多,冒烟非常严重,环境差。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长阳镇、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20时许,长阳镇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并联合执法。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关部门联合执法,截至2017年7月20日凌晨22:00,共检查重型柴油车5辆,其中2辆存在尾气超标问题。区环保局已联合有关部门对2台尾气超标车辆予以暂扣处理,并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拟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进行常态化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车辆。
709 长阳镇哑叭河村村委会底商,蛋糕店边上小店无照经营,晚上烧烤,倒脏水,味道大,沙县小吃排烟大。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长阳镇、区城管执法局、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5时许,长阳镇会同区城管执法局、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蛋糕店边上确有一家小店属于无照经营店铺。房山工商分局、长阳镇已责令其停止营业,但现场未发现店外烧烤的经营行为。                2.市民反映的哑巴河村村委会底商门前原有一道雨水管道,目前管道已经废弃,现场检查发现雨水井内存在污水。区水务局已责成物业公司对该处积水点进行抽排,并封填废弃雨水井, 7月21日已整改完毕。区水务局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小吃店有营业执照,名称为北京碧桂宏福商贸中心,主要经营中餐,厨房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区环保局已委托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公司对其进行油烟检测,区环保局将依据检测报告进行处理。
710 长阳镇合景领峰小区东侧餐饮底商排出的厨余垃圾,味道大,在公路边上影响环境。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长阳镇、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5时许,7月20日19时30分,长阳镇、区市政市容委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两次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经现场检查,该处发现五家餐饮单位,均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确实存在垃圾桶占道摆放,投放厨余垃圾,有异味的问题。长阳镇立即责令餐饮单位整改,并加强日常保洁处理,目前已清理完毕。长阳镇、区市政市容委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11 石楼镇石楼村天和家园2号楼2单元101业主养鸡、养狗、扰民。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石楼镇、区农业局、房山公安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5时许,石楼镇会同区农业局、房山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经现场调查,天合家园小区2号楼2单元101的业主家养有3条犬,其中两条办理养犬登记证,养在笼子中,平时一般不叫。另一条小犬业主称系在外捡回的流浪犬,每晚放在家中小院中,该犬听到声音后会叫。房山公安分局民警已将流浪犬没收,并对该业主进行养犬教育。检查中另发现元宝鸡30只左右、红嘴雁2只,经与业主沟通,预计7月25日前全部清理完成。石楼镇将加大对该小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居民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712 阎村镇小十三里村村西养殖小区1.某村民家旁边大坑全是生活垃圾;2.某村民家门口大坑生活垃圾;3.某村民家旁边的坑是生活垃圾;4.某村民家旁边生活垃圾;5.某村民家房后也全是生活垃圾;6.进小十三里村南边弯道处长期早点开放,油烟,污水长期污染村住户。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立即责成阎村镇、区市政市容委、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5时许,阎村镇会同区市政市容委、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分别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2016年12月,某村民家附近大坑被列为脏乱点进行整治。已清除垃圾,并垒墙防护,垃圾箱挪到马路对面。此次检查现场没有发现全是生活垃圾现象。                           2. 某村民家门口目前正在进行排水管线施工,现场只有挖出来的土方,没有生活垃圾堆放。                       3. 某村民家旁的排水沟南北走向,两侧有生活垃圾,因汛期,且工作不便,机械作业难度大,平时只能安排人工简单清理,目前存在垃圾堆放现象。                                  4. 某村民家,同样存在工作不便,机械作业难度大的问题。大型垃圾箱无法放入,只有一处临时垃圾清运点,存在清理不及时问题。                        5. 某村民家在一个坑边,因为胡同狭窄问题,无法放置大型垃圾箱,村民产生的垃圾只能临时存放在该处,存在清理不及时现象。针对上述问题,阎村镇已责成小十三里村,加大对巡查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现场检查时该摊点未经营,且店内已无经营痕迹,地面有原来排污痕迹。经了解,该处原来确有一个早点摊,已被取缔,经营者已返乡。
713 青龙湖镇坨里村坨里大街扬尘严重,黄沙漫天,坨里南街脏乱差,污水满地,扬沙满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到处都是,气味恶臭,村民出行困难,垃圾多了就焚烧垃圾,晚上气味刺鼻;南街私搭乱建严重,违建遍地,毁坏耕地、植被,村民在买来的门前自留地建房,大门朝东,破坏村民坟地。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青龙湖镇、区查违办、房山国土分局、房山公路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下午,21日上午,青龙湖镇、区查违办、房山国土分局、房山公路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市容委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4次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坨里大街阎河路为重要交通通道,来往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较多,导致路面有扬尘。为提升坨里大街及周边环境质量,房山公路分局已增加清扫车路面保洁频次,青龙湖镇也已对路侧垃圾堆放点进行清洁和治理,严禁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随意路边倾倒。
2.今年6月初,青龙湖镇已对坨里大街(北街、南街)进行环境专项治理,对店外经营、私搭乱建、违规广告排匾、无照经营等进行整治,加大绿化美化力度,环境卫生得到改善。现场检查未发现焚烧垃圾,污水满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到处都是气味恶臭的问题。青龙湖镇要求坨里村增加对垃圾投放点的清理频次,加大宣传力度。青龙湖镇、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市容委将继续加大对坨里大街环境秩序的巡查整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此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建制镇,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区,不属于耕地,未发现破坏村民坟地的行为。青龙湖镇、房山国土分局将加强监管,如发现有破坏耕地、违法建房等行为,将立即制止并依法进行查处。
714 1.拱辰街道拱辰大街29号楼院内,有一个车棚子,租出去改成棋牌室,还有厕所,现在特别脏,味儿很大,车棚子很脏,没法进入。2.私人车库改成商店卖东西,门口在小区内。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拱辰街道、房山工商分局、房山公安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查违办、房山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21日,拱辰街道、房山工商分局、房山公安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查违办、房山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多次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1.该车棚为原毛纺厂职工家属楼车棚,东侧两间平房由该单位某职工使用,并负责管理车棚,原为理发店,后改为棋牌室供居民娱乐使用,该棋牌室无证照、无标识,现场检查未发现赌博行为,某职工表示停止棋牌室的经营。拱辰派出所将加大检查力度,如发现赌博行为予以打击。同时,现场检查时,确实存在木板搭建简易厕所、环境脏乱现象。拱辰街道正在对其进行治理,预计7月27日前完成。                              2.确实存在私人车库改成商店卖东西,门口在小区内问题。7月20日、21日,房山工商分局进行检查,未发现该处开展经营活动。拱辰街道结合拆墙打洞整治行动正在进行拆除、封堵。预计7月27日前完成。
715 1.周口店镇周口店二区(一共有四个区,大韩继村铁路附近)燕山的仓库,仓库里磨水泥,4-5人晚上磨水泥,有粉尘。2.周口店镇去往木岩寺的路上有一个石子厂(原周口店大队的石子厂),晚上磨石子,有粉尘。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周口店镇、区环保局、房山工商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周口店镇、区环保局、房山工商分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分别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举报件中反映的地点位于燕山四区仓库的二区,系国有土地,不属于周口店镇和房山工商分局管辖范围。但举报地点确有一个高钙石粉碎厂。2017年7月20日14时、22时,区环保局到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生产水泥迹象,但有砂石料生产加工迹象‘该厂无环保审批手续。区环保局已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生产加工活动,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下一步,区环保局拟函告有关部门对该厂予以清理取缔。                    2.举报件中反映的石子厂为原周口店村村民集资建设的石子厂,2011年7月石子厂开始筹资建设,2013年12月停产关闭。现无人管理,部分生产设备未拆除,现场没有发现生产迹象,也不具备生产条件,未发现磨石子,有粉尘问题。周口店镇已责成周口店村村委会加强日常及夜间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16 拱辰街道建华北里小区,绿地被占用种菜。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拱辰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区园林绿化局、房山规划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5时许,拱辰街道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区园林绿化局、房山规划分局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建华北里小区由送变电公司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小区内确实存在多处绿地被居民占用种菜的问题。拱辰街道已责成送变电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对小区居民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占用绿地居民7日内自行拆除围栏、菜架,清理种植的蔬菜。对未按时清理的,拱辰街道将联合区住建委、区城管执法局、送变电公司综合服务中心进行集中清理。同时,拱辰街道已责令送变电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小区绿化,加强管理,防止问题反弹。
717 窦店镇于庄村红绿灯南100米路东,驿动串吧,食品流通证、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场所不符,希望有关部门查处。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窦店镇、房山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1日10时许,窦店镇会同房山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经现场调查,该店实际经营名称为“北京强世超市”,该店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窦店镇于庄村村委会出具了证明:北京强世超市(驿动串吧)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实际经营场所地址一致。窦店镇、房山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将继续加大对该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18 阎村镇紫园路6号有一个工厂一直在生产,不知道生产什么;还有一个饭店,不知道有没有手续,楼上公寓不知道有没有手续。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阎村镇、区食药监局、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4时许,阎村镇会区食药监局、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该工厂主要从事生产电容器。公司有营业执照,但存在异地经营问题,且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区环保局当即要求该公司停止生产加工,并到区环保局接受调查处理,房山工商分局依法对其制定并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阎村镇将协调有关部门对该公司予以清理取缔。              2.该饭店有营业执照,于2017年6月在区环保局备案,目前正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食品加工痕迹,没有进行经营活动,经核实该餐馆自2017年4月份装修至今一直未营业。区食药监局要求该单位负责人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3.该公寓已试营业1个月,与北京立汇鑫商贸有限公司共用一个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出租商业用房。阎村镇将会同房山公安分局对出租房屋加强监督管理。
719 窦店镇金隅科技园有一个加气砖厂(建材),制作时排放气体呛,有颗粒物,污染环境,人不敢去附近遛弯。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窦店镇、区环保局、房山工商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7时,窦店镇会同区环保局、房山工商分局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金隅科技园的加气砖(建材)厂,属持照经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并正常使用,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明显异味和呛人气体。区环保局现场要求该公司切实落实环保管理责任,确保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减少周边环境污染,并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区环保局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720 长阳镇阜盛大街57号和59号院,院上的建筑垃圾未清理,西侧尽头处。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长阳镇、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6时许,长阳镇、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市容委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长阳镇阜盛大街57号和59号院西侧尽头处存在绿化作业废弃物和部分建筑垃圾,现场未发现倾倒单位和人员。长阳镇、区城管执法局立即协调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里程家园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清理,7月20日已清理完毕。长阳镇、区市政管委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21 房山区琉璃河镇天鸿顺养鸭场后,堆渣土,无覆盖,影响出行。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琉璃河镇、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5时许,琉璃河镇、区市政市容委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实,该处不是天鸿顺养鸭场后侧,而是天鸿顺肉鸭屠宰场(已经关停)南侧路,属于琉璃河镇平各庄村的一条废弃土路,很少有村民经过。因经常有人往该路段倒渣土、垃圾,为防止再次出现这种问题,该村决定用河道清出的土将路堵死,不是渣土,但没有覆盖。确实影响立民屠宰场出行,目前双方正在协商解决。琉璃河镇立即对此处进行苫盖,目前已苫盖完毕。同时琉璃河镇、区市政市容委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22 青龙湖镇北车营村东有两处做家具的,喷漆,有几间做库房,噪音大,味道大,影响居民休息。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青龙湖镇、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4时许,青龙湖镇会同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青龙湖镇北车营村东确有2家家具加工厂,一家为橱柜台面加工厂,在切割中产生一定粉尘及噪声,粘合中产生一定异味。无合法营业执照及区环保局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房山工商分局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青龙湖镇要求工厂立即停止生产加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其涉嫌未批先建问题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理。
另一家为橱柜加工厂,在切割中产生一定粉尘及噪声。无合法营业执照及区环保局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房山工商分局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青龙湖镇要求工厂立即停止生产加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其涉嫌未批先建问题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理。
下一步,青龙湖镇拟会同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对上述两家企业予以取缔。
723 1.房山区拱辰街道南关地铁站门口污水无人清理,味道大,影响居民生活与出行(南关村往外排污水);2.黄良路南关地铁站修一半,晚上过大车,噪声大。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拱辰街道、区轨道办、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拱辰街道、区轨道办、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南关地铁站门口未发现污水和异味,但南关村排水管道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线,经协商确定,由区轨道办提供资金,由拱辰街道进行管线施工,计划8月中旬解决南关村排污问题。                                2. 地铁南关站南侧辅路因管线改移施工影响,未完成施工,现已对道路进行了硬化,具备临时通行条件。目前,区轨道办要求施工单位于7月底前对临时道路进行检查并维修,计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道路施工和附属设施配套。该路段上常有大车通过,2017年7月20日20时30分至23时30分,区环保局联合市政、交通、城管等部门到黄良路南关地铁站周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现场共检查货运车辆27台,暂扣车辆2台,已通知车主到区环保局和区城管执法局接受进一步处理,在黄良路南关地铁站周边未发现有上路行驶的重型柴油车。下一步,区环保局将强化夜间路面执法检查,加大在辖区内主干道的巡查频次,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车辆进行严格处罚。        
724 拱辰街道长虹东路和良常路交界(京广线与轻轨交叉的桥洞的路)路面不平,年久失修,要求修理,周边环境差。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拱辰街道、区轨道办、区市政市容委、房山公路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21日,拱辰街道、区轨道办、区市政市容委、房山公路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该路段属于改扩建工程,因受排水泵站改造及管线改移施工影响,未完成施工,确实存在路面不平、环境差的问题。2017年7月19日,房山公路分局主持召开协调会,会议议定因雨水井、污水井、电力井等设施损坏造成路面破损的,由区轨道办会同各产权单位进行修复,井盖需与路面进行找平,保证道路平整度;路面坑槽、沉陷等问题由区轨道办组织进行修复。目前,区轨道办已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于7月底前实施临时道路维修,计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道路施工和附属设施配套。
725 石楼镇吉羊村的篮球场让个人给改成停车场,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石楼镇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21日,石楼镇相关工作人员两次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17年7月20日15时30分,石楼镇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时,私家车大部分已经清除,只有一辆故障车停放在现场待修理,车主承诺维修完成后即刻移走。7月21日14时,石楼镇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检查时,篮球场内车辆已经全部清理完成。目前,石楼镇已责令吉羊村委会对篮球场加盖围墙,规范管理,避免车辆乱停乱放,预计2017年8月5日完工。
726 城关街道顾册村在顾郑路上有商贩扔垃圾的现象,路窄,经常4点-6点左右堵车。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城关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市容委、房山公路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5时许,城关街道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市容委、房山公路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城关街道顾册村旁顾郑路每天16时至18时左右确有无照商贩售卖水果、蔬菜等,多数为本地村民售卖自家种植的农产品,由于顾郑路较窄,易造成交通拥堵现象,属于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商贩售卖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随意丢弃,未及时清理,破坏了道路两侧卫生环境。城关街道联合相关部门取缔了该处自发市场,并对现场垃圾进行清理,7月20日18时已清理完毕。城关街道将同区城管执法局加强配合,加大对该处巡查频次和力度,防止发生反弹。
727 阎村镇昊腾家园北边有两大片地有平房,其中有饭店将污水直排街道,特脏乱差,有味,要求治理。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阎村镇、区水务局、房山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4时30分,阎村镇会同阎村镇、区水务局、房山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举报件中所称的“饭店”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持照经营。经现场检查,该饭店污水排入自建的封闭式污水坑。7月4日,阎村镇、区食药监局、房山工商分局等部门对该处检查后,2017年7月5日,该饭店已与阎村镇污水处理厂签订抽运协议,阎村镇污水处理厂定期对其污水进行抽运处理。在检查中未发现随意排放生活污水问题,饭店门前街道所见积水为该饭店冲洗院落流出所致。举报件中反映的有异味问题主要来源于该饭店南墙的外旱厕。阎村镇已责令该饭店提高环保意识,采取措施减少异味。现阎村镇已将该处作为重点监控单位,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并已责令开古庄村村委会,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28 拱辰街道体育场路西口路北把角有一川味麻辣烫,天天晚上排水(10-11点)没有排水管道,影响环境,味大,要求亲自查看处理。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拱辰街道、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21日,拱辰街道、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5次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该饭店名称为北京际华江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麻辣烫,有营业执照,有环保备案手续。该饭店原有下排水管道,污水排入市政管线,因目前管道破损未及时维修,导致产生的污水从破损处溢出,直排到门前的污水井内,有异味产生。在该饭店门口的排污井盖处及污水井内发现有倾倒废水的痕迹。拱辰街道、区水务局、区环保局要求该饭店立即停业整顿,对破损的排水管道维修,并安装隔油池。拱辰街道负责监督其整改。
729 1.房山区哑叭河、刺猬河水全都是臭水,从长阳加州水郡、西棕榈滩一直流到长阳公园,水离很远闻都很臭,虽然花了巨资,但是水还是农村、小区直排的污水,希望从根本处解决河水污染的问题;2.房山区和丰台区交界云岗出口,高速边乱建,形成了城中村,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属于上游部分。京港澳高速靠近大宁水库这边,从云岗到长阳环岛,形成了城中村违建,环境是个大问题。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长阳镇、区查违办、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4时,长阳镇会同区查违办、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房山区刺猬河由崇青水库发源,经良乡镇东石羊村汇入小清河,河道内景观用水为再生水,该河不流经长阳公园。房山区哑叭河由京港澳高速入境,现场核查并未发现污水入河及水体恶臭现象,哑叭河河道两侧未发现有企业排污情况,长阳加州水郡、西棕榈滩小区的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长阳污水处理厂和北京中设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该河流在我区境内未发现举报件中所称的“农村、小区直排污水”问题。该河流上游属于丰台区,不属我区管辖范围。
2.云岗出口地段属于丰台区管辖。京港澳高速靠近大宁水库一侧涉及的村庄为长阳镇黄管屯村,该村已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大部分非宅已基本拆除完毕,其余为宅基地建筑物,将陆续拆除。
730 房山区燕房路,房山火车站,柳林街两侧垃圾太多,无人清理。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城关街道、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3时许,城关街道会同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城关街道燕房路的房山火车站和柳林街两处确有垃圾未及时清理问题。城关街道当即安排对两处垃圾进行了清理。7月20日18时已清理完毕。
房山火车站由北京铁路局北京车务段、北京铁路局北京货运中心、北京铁路局北京西电务段、北京铁路局丰台工务段等单位管理,城关街道办事处就房山火车站垃圾无人清理问题,曾于2016年12月22日向北京铁路局发送《关于房山区房山火车站西门门口环境脏乱问题的函》,至今未获正面答复,上述相关单位曾现场承诺做好垃圾箱设置、垃圾清理、路面清扫等工作,但至今未实施。城关街道将同区市政市容委加强配合,加大对该处巡查频次和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31 城关街道顾册村垃圾池无人清理。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城关街道、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5时许,城关街道会同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顾册村确实存在垃圾池清理不及时现象。城关街道立即安排人员对垃圾进行清运,截止7月20日下午18时已清理完毕。城关街道责令顾册村委会每天对垃圾池进行清理,并对垃圾池周边进行消毒,防止滋生蚊虫、产生异味。城关街道将加大对该村巡查力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732 房山区拱辰街道常庄村四季涮肉饭店,烤串废气直排,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拱辰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拱辰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先后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17年7月14时、20时,区环保局两次到现场检查,该饭店注册名称为“北京常庄四季涮肉餐饮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涮肉和烧烤服务,有环保审批手续和验收手续,未发现该饭店烧烤油烟直排的情况。区环保局要求该饭店加强管理,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并已安排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将对该公司进行后续调查处理。区城管执法局在检查中未发现露天烧烤行为。下一步,区城管执法局将针对该区域加强巡查管控,对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733 房山区青龙湖镇南四位村,村南头建材,阎吕路,过大车,遗撒严重,扬尘,路两侧脏无人清理。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青龙湖镇、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房山公路分局、区市容市政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21日,青龙湖镇、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房山公路分局、区市容市政委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7月20日晚9时许,区交通局联合房山公安分局、房山公路分局、区城管执法局、打非小分队和青龙湖镇政府,出动14台车67人,在该路段进行了联合执法。执法中共检查车辆25台,暂扣涉嫌扬撒车辆1台次,并进行处罚,现已通知车主到区交通局接受进一步处理。
2.南四位村阎吕路段由青龙湖镇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每天组织人员定时进行清扫路,青龙湖镇将加大保洁力度,维护环境整洁。下一步,青龙湖镇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34 房山区青龙湖镇口头村北有人偷沙子,晚上7点左右开始至凌晨3点。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青龙湖镇、房山国土分局、房山公安分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夜间,青龙湖镇、房山国土分局、房山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7月20日19时至7月21日凌晨3时,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不定时检查,未发现盗采行为。该处有一处施工现场,为青龙湖森林公园(二期)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白天施工,夜间无人施工。青龙湖镇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35 拱辰街道拱辰南大街30号楼1单元门口有一个井,井被破坏,无人管理。2单元有装修的,门口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无人清理,是区教委的家属院,良乡中学北院。 房山区 7月19日接到交办件后,责成拱辰街道、区市政市容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7月20日16时许,拱辰街道会同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举报案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拱辰南大街30号楼1单元门口确实存在井盖破损,小区门口存在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现象。拱辰街道将协调区水务局对井盖进行更换,针对小区内建筑材料和垃圾清理不及时问题,拱辰街道已协调区教委督促小区居民对堆物和装修垃圾进行清理,预计7月25日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