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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环境举报办理工作组信访案件调查处理情况264-270

房山区环境举报办理工作组信访案件调查处理情况264-270
截至时间:2017年12月8日
序号 编号 反映主要问题 归属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 264 长阳镇长泽路南巷路西,紫云家园和徜徉集小区中间的绿化带生活垃圾无人清理。 长阳镇 房山区环境举报办理工作组接报后,立即责成长阳镇、区园林绿化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11月28日10时59分,长阳镇会同区园林绿化局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属实
经现场检查,长泽路南巷路西,紫云家园和徜徉集小区中间的绿化带确有生活垃圾。该道路属于开发商自管道路,尚未移交给园林部门,长阳镇立即协调该小区物业进行清理。12月1日15时22分,长阳镇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复查,垃圾已清理完毕。
下一步,长阳镇将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肃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2 265 燕山街道红塔小区里面“老李烧烤”烧烤油烟扰民,吃饭的人多扰民。 燕山办事处 房山区环境举报办理工作组接报后,立即责成燕山办事处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12月1日下午,燕山办事处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不属实
经现场检查,居民反映的燕山办事处宏塔小区里面“老李烧烤”为北京老许烧烤店。燕山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该店内油烟净化装置进行了检查,设备运行正常,对现场负责人加强了油烟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目前该店晚间吃饭人员不饱满,燕山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现场负责人开展文明经营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安排专人加大对居民反映扰民问题的巡查检查力度,如发现有扰民问题将及时处理。
3 266 周口店镇新街村20号楼前很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有臭味,堆放很多年,无人清理。 周口店镇 房山区环境举报办理工作组接报后,立即责成周口店镇、区城管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11月28日,周口店镇会同区城管委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属实
经现场检查,新街村20号楼前确实存在部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周口店镇当即责令该小区物业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已于11月30日清理完毕。
下一步,周口店镇要求该小区物业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看管,做到日产日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267 琉璃河镇滨水雅园小区西区7号楼3单元楼道内有很多杂物,纸盒子,担心有火灾隐患,其他楼道内也存在这种情况。 琉璃河镇 房山区环境举报办理工作组接报后,立即责成琉璃河镇、区住建委、房山消防支队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12月1日,琉璃河镇会同区住建委、房山消防支队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属实
经现场检查,滨水雅园小区西区7号楼3单元楼道内确实堆放纸箱、织物等可燃杂物,并有一辆电动车正在充电。可燃杂物和电动车均属该单元一楼一号住户董术芹所有,房山消防支队执法人员要求董术芹将电动车断电移出楼道,并立即将可燃杂物清除处理。楼道可燃杂物已于12月2日清理完毕。
琉璃河镇政府责成滨水雅园小区物业对小区单元楼道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可燃物,消除安全隐患。
5 268 房山区周口店镇大韩继村村东200米北京清岩脱硫技术有限公司粉尘、噪声污染,每天晚上8点到早晨5点生产。 周口店镇 房山区环境举报办理工作组接报后,立即责成周口店镇、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11月29日19时50分,周口店镇会同房山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不属实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从事石灰石脱硫剂的生产加工迹象。周口店镇要求该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及时对内部路面进行洒水降尘,确保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安全。
6 269 房山区阎村镇阎村中心小学前东西向马路——阎安路,几个月前管道施工,一半土路一半马路,工程完工后未见恢复原貌,刮风时扬尘特别大,屋里都是土,问题特别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阎村镇  房山区环境举报办理工作组接报后,立即责成阎村镇、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12月5日10时30分,阎村镇会同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属实 经现场检查,因目前正处于停工期,该路段施工单位采取了覆土回填的措施,暂时保障周边群众的基本通行。施工单位负责人表示,待2018年3月15日,停工通知解除后,将立即组织第二标段进场施工,并在2018年内,确保道路改造工程全面竣工。且冬季洒水降尘容易造成路面结冰,存在安全隐患,阎村镇已协调该施工单位负责人在遇大风天气采取必要措施抑制扬尘发生。
7 270 窦店镇前柳村小清河边上15亩地,以前是鱼坑,挖完沙子,现在回填很多垃圾,找大队反映后大队准备回收,又拿黄土覆盖,严重污染环境。 窦店镇 房山区环境举报办理工作组接报后,立即责成窦店镇、区城管委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2017年12月5日下午,窦店镇会同区城管委工作人员到举报现场,对该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核实。 属实 经现场检查,窦店镇前柳村小清河边上15亩地确有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用黄土覆盖。经窦店镇工作人员了解,该地块属于私人承包土地,承包人为刘西奎,承包期为20年,即2011年-2031年。主要用途为养殖、水产、种植。该地块在2014年因违建拆除,现承包人下落不明,此地块无人看管,被人私自倾倒建筑垃圾。经了解,因承包人刘西奎无法联系,前柳村村委会正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与刘西奎的承包合同,待合同解除后,前柳村村委会将对该地块进行清理整治。窦店镇政府要求前柳村村委会加强看管,严查非法倾倒行为。
窦店镇政府将继续履行属地管理职能,加强对镇域内环境卫生工作督查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