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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就业援助活动1月启动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发布日期:2016-01-12

  1月11日,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等联合召开视频布置动员会,宣布“2016年就业援助月暨就业政策宣传周专项活动”即日起至2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期间,本市将全程提供精细化服务,通过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精细化信息采集模块采集准确信息,“一对一”进行援助,其中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援助对象,还能享受到特色培训。

  宣传周将政策送到家

  据了解,2016年就业援助专项活动的主题是“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1月18日至1月22日为“就业政策宣传周”,在此期间,对全市各区用人单位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将通过悬挂横幅、政策宣讲、流动宣传、集中发放《北京市就业服务手册》和广泛推送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就业援助月活动安排,介绍中央及本市出台的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包括: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援助、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帮助每一位援助对象和吸纳援助对象的用人单位熟知政策、享受政策。

  精细化服务帮援助对象就业

  按照北京市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要求,本市各区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对本辖区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全部摸查。对通过电话方式未能取得联系的援助对象,组织专人进行入户走访,并将摸查结果及时录入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掌握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就业援助期间实施精细化就业援助服务,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求职登记。

  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通过精细化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相关信息,根据帮扶对象具体情况,对号入座,具体有五种情况。其中,对达到重点帮扶等级的援助对象,提供“一对一”职业指导,制定援助帮扶方案和行动计划,形成职业指导台账,并录入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对于具备上岗条件的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的岗位援助服务,活动期间为其提供3个以上符合其需求和能力的岗位信息,推荐参加招聘会并提供职业指导;对于由于技能原因尚不具备上岗条件的援助对象,根据个人特点和就业需求,在援助帮扶方案中提出就业技能完善建议;对于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援助对象,在援助帮扶方案中提出创业技能完善建议,就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特色培训活动,集中为有技能需求的援助对象进行培训,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同时,创业服务机构也会开展创业助推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援助对象提供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帮扶;对于特别困难且符合本市有关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实行托底安置。

  成功实现援助帮扶后,还通过跟踪回访及时了解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帮助实现就业。同时,针对残疾援助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定岗培训、居家就业、网络就业创业、支持性就业服务项目,组织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或定向招聘,力争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提供1个就业岗位或劳动项目。

  就业援助期间,各区结合政策宣传,联系用人单位,采集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用工计划等信息,建立企业用人需求档案,在满足单位用人需求的同时,征集适合援助对象就业的岗位,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活动期间,市人力社保局将依据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中的摸查结果、洽谈会管理、信息核查、职业(用人)指导台账、跟踪回访记录、用人需求档案跟踪记录、招聘情况跟踪记录等业务数据,对活动进展进行实时监控。市、区县通过抽查就业援助帮扶方案、随机电话访问援助对象以及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导。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